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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到20%,浙江民资的“破冰”之路——浙江“民营经济新增13条”为民企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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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民营企业向来都是发展的“主角”之一。今天,一场关乎民间投资信心的政策春风,再次从省政府政策吹风会上,拂面而来。

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其中,前4条聚焦科技创新,着力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第5—7条聚焦领域开放,着力拓展民间投资新空间。第8—10条聚焦要素改革,着力强化民企高质量发展保障。最后3条则聚焦公平法治,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这并非普通的惠企政策,而是在国家颁布《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民间投资13条”以及2023年浙江出台“民营经济32条”的基础上,主动加码制订并形成政策合力。新政可以用十二个字概括——“力度更大、举措更实、服务更优”。

民企的渴望:从2%到10%,还不够

自我加压的动力,从何而来?

金卡智能,温州一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过去两年,这家民企对家门口的“三澳核电”项目产生了浓厚兴趣。

2020年,三澳核电一期在全国率先实现“民资入核”——民营企业吉利科技持股2%。虽然只有2%,却像一道裂开的门缝,让民企看到了进入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的微光。

2024年,二期项目再度破局,民资参股比例提升至10%。

“10个点,对浙江民营企业来说远远不够。”金卡智能集团副总裁李孝评坦言,“核电、风电、航空航天,都是未来高速发展的行业,我们有强烈的愿望参与其中。”

这不仅是一家上市企业的心声。去年11月起,浙江开展“助企大走访”,1.2万多家企业的反馈汇聚成一份沉甸甸的调研报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副所长吴可人手里,厚厚一沓企业诉求记录着同样的诉求——为民企“开放更多领域,提高参股比例”。

“整个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发展全面承压,新的阶段有新的需求。”吴可人说,“我们必须更大力、更有针对性地回应。”

政府的回应:从10%到20%,自我加压

企业的呼声,很快被纳入新政制定过程。国家“民间投资13条”中提出,核电等7大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民资持股可“超过10%”。而浙江的决定是——将核电民资参股比例进一步明确为“不低于20%”

这还不止。在国家开放7大领域的基础上,浙江新增海上风电、城市基础设施两大领域,并明确民间资本持股“不低于10%”;其中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不低于20%”。

“从10%到20%,力道更大了。”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兰建平评价,“这充分体现了浙江自加压力、实干争先,以更大力度、更长链条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夏靓说,这是一以贯之的改革领先。“通过新增13条,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把过往点上的创新突破转化为固化的长效制度,更好地稳定民营企业的预期。”

不只是持股比例:27项独创举措“硬核赋能”

新政名为“13条”,背后却藏着27项浙江独创举措。

在科技创新领域,浙江推出人才自主认定机制,提高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奖项评选的比重,整合涉企科创平台,让民企不再是“旁观者”。

最近凭借“广交会上的外骨骼机器人”流量不小的新创企业杭州太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梁林超感叹:“政策真金白银的补贴是很关键的一部分,但还有我们民企能够参与国家和省里科技项目研发的支持,相信我们能够更快、更精准地把我们的创新做好。”

在金融支持上,今年全省新增无还本续贷超5000亿元,后续余额保持年增5%以上。吉利科技集团副总裁许兵感慨:“这是非常好的信号,能增加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正是我们迫切的希望。”

万向集团董事长鲁伟鼎则关注研发应用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对研发、能源建设、新基建都很支持,这些对民企尤其重要。”

新政还细化了政策指标、办事路径和时限,确保每一项承诺“落地见效、企业受益”。

时间线上的“闭环”:从“民营经济32条”到“民营经济新增13条”

回望近年来浙江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路线,一条清晰的制度供给时间线在延伸——

2023年8月,“民营经济32条”出台,明确“3个70%”要素保障机制:专项产业基金、新增能耗、新增工业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均不低于70%。

2024年1月、2025年1月、2026年2月,“8+4”经济政策体系三次迭代升级,要素保障机制从“70%”跃升至“不低于3个80%”。

2026年4月,《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正式发布。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营商环境首席专家冯锐评价:“这强烈传达出浙江一如既往支持民营经济的理念。尤其对民营企业关注的事项,予以精准有效回应,形成政策闭环,让企业敢想、敢干、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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