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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全省首个市级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在平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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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肃客户端平凉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通讯员 赵育娴)为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清除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拦路虎”,日前,平凉市印发《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这是全省市州层面出台的首个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

该《办法》紧扣平凉市“三区一城市”目标定位,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市场环境建设、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细化公布了营商环境监督问责“负面清单”,明确对政策落实“中梗阻”、承诺不兑现、服务推诿扯皮、执法不规范等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问责追责。

《办法》共计八章三十五条,旨在通过精准监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级各部门集中精力抓招商、优服务、促落地。在问责原则上,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担责”。同时,严格对标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容错免责与申诉纠错机制,明确容错情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此外,《办法》注重健全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多部门同向发力,强化常态化监督,旨在通过动真碰硬的问责,大力营造尊商爱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助力平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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