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爬冰救人,可以“奖励”请别“鼓励”
红网
□郭宝哲(南通理工学院)
12月6日,宁夏吴忠同心县一名4岁男童掉入冰窟,13岁初一女生李佳婷参与救人后不留名,默默离开现场。市民、网友纷纷为她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勇敢无畏、人美心善。回家后,李佳婷对家长谎称“衣服被洒水车淋湿”,未透露救人一事。同心二中校长马占孝表示,将在8日早晨升国旗时表彰李佳婷,向全校师生报告她的事迹,做安全教育引导,并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政策,争取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荣誉。
面对掉入冰窟的4岁男童,这个尚显稚嫩的初一学生挺身而出,即便自己不慎落水也未曾退缩。她不留名、拒酬金的坦荡,以及事后懂得调整施救方式的通透,让无数人为之动容。然而,在为这份少年善意点赞的同时,我们更需清醒地把握:对这样的见义勇为,可予以嘉奖彰显价值,但不应简单鼓励模仿,核心应是传递“勇敢与智慧并重”的安全理念。
李佳婷的行为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在众人焦急无措的危急时刻,她仅凭“身体轻”的朴素判断便主动请缨,这份不顾个人安危的勇气难能可贵。更难得的是,她救人后不愿留名,回家谎称衣服被洒水车淋湿,只为不让父母担忧,这份懂事与纯粹更显珍贵。事后面对男童家长送来的水果、羊羔和现金,她与家人坚决拒收,诠释了“举手之劳”的坦荡胸襟。
学校准备表彰并打算向相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荣誉,这样的奖励无可厚非。奖励的意义在于肯定李佳婷身上的善良底色与责任担当,向社会传递“见义勇为值得尊崇”的价值观,让更多人看到平凡人身上的微光。
但必须明确的是,奖励的核心是“表彰品格”,而非“倡导行为”。13岁的孩子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缺乏专业的施救技能,且不会游泳,此次能够化险为夷,离不开现场市民的协助和消防员的及时赶到,带有一定的偶然性。若简单将这种“以险施救”的行为作为模板鼓励其他未成年人模仿,无异于将他们置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未成年人的安全始终是首要原则。李佳婷的父亲在得知真相后,既欣慰又后怕,特意提醒女儿“保证自身安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再去救人”,这番话道出了所有家长的心声。学校在表彰的同时,更应强化安全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白:见义勇为并非逞匹夫之勇,智慧施救、量力而行才是更负责任的选择。正如李佳婷事后所言,未来遇到紧急情况会优先呼救、报警,这种“不盲目施救、善用外力”的认知,才是值得所有未成年人学习的核心。
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精神,但更需要科学施救的理念。对李佳婷的表彰,应重点突出她“劝阻危险、主动援手”的责任意识,以及“拒绝酬谢、懂得反思”的优良品格,而非渲染“爬冰救人”的冒险行为。也应同步完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宣传,让更多孩子懂得: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人;真正的勇敢,是既有向善之心,更有避险之智。
李佳婷的事迹如同一束光,照亮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我们可以为这份善意送上掌声与嘉奖,但更要为未成年人的安全筑牢防线。让“勇敢与智慧并重”成为社会共识,既守护好少年心中的善良火种,也教会他们如何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传递温暖,这才是对这份见义勇为最有价值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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