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逆向转学”启示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1月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发布一则公示,内容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拟跨省转学情况。其中,1人为转入、7人为转出,涉及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高校。
这份公示的关注点在于,大部分学生从北京本地学校向其他省份转出,转至实力和声誉相对不如转出学校的高校,就读录取分数相对较低的专业,也就是所谓的“逆向转学”。其中清华大学一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转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让不少网友们震惊。
一些网友对“逆向转学”感到震惊,表明他们对当前的转学政策并不了解,而且片面地认为,考进名校的学生就适合在名校学习,把名校学生转学到普通学校视为学业失败。事实上,名校学生不适应在名校学习的大有人在,有的只有选择中途退学再参加高考。允许他们转学,是在退学之外提供多一种选择,对于这些学生的转学选择,社会舆论要给予尊重。另外,随着我国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要提高大学生对大学、专业的满意度,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和专业,应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让转学成为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双向选择。
网友对清华学生转学到双非学校,感到奇怪,认为人就应该往高处走,这些网友并不了解这些转学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查显示,每年北大清华等名校,都有上百名学生退学,退学的原因包括申请出国留学、对所学专业不满意退学参加高考、学业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多门挂科、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等等,也有部分学生考虑转学到其他学校。
针对学生实际存在的转学需求,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明确,“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并对转学作出限制,提出有“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无正当转学理由的”等6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规定》限定了学生只能进行“逆向转学”,而不是选择到更好的大学、专业。转学是主要为那些不适应大学学习的学生提供的救济途径。而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转学限制,是为了避免转学政策被钻空子。总体而言,我国高考录取还坚持分数公平,每个大学、专业有不同的录取分数线,高考时没有凭分数实力考进某所大学、某个专业,进大学后,如果利用转学政策,转进录取分数更高的大学、专业,会被质疑破坏高考公平。
就此而言,对于“逆向转学”,舆论不必大惊小怪,这实质是大学生结合自身情况作为的理性选择。这些学生的难能可贵之处是,破除了自身的“名校情结”,不在意其他人的眼光,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业发展之路。
但也必须意识到,由于转学政策的严格限制,我国选择转学的学生并不多。有的对就读学校、专业不满意的学生,只能选择退学参加高考,如果能给他们提供更大的转学选择空间,可以通过转学,提高他们对学校、专业的满意度。在美国,评价大学办学质量有一项重要指标是新生留校率,即所有大学新生在就读一年后,有多少选择留下来继续学习,新生留校率高,意味学校办学对学生的吸引力强。而与新生留校率对应,大学实行学生自由申请转学制度,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到其他适合自己的学校,申请转入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当前,基于高考录取制度,我国还有必要实行严格的转学政策,而要破除唯分数评价,给学生多元的选择,则要探索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在多元评价体系之下,大学的转学可基于多元评价进行,这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引导学生进行理性的学业发展规划,也促进大学能招收、培养符合本校办学定位的人才,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文/熊丙奇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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