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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中国新闻圈内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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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私家梦话

新闻作为一种职业,首先要满足的是新闻人的生存需求,即新闻人做新闻,要获得收入养家糊口。

正当的收入无可厚非,但新闻人若是用手中的话语权换取金钱,则应当唾弃。用新闻话语权换利益的行为,用规范的词语表述,即是“新闻寻租”。这篇稿子,就说说“新闻寻租”。

从薪酬上来说,一个入行几年的记者,在发行量极大的报纸,工资也就是一万出头。哪怕是在市场化程度极高的顶级大报,记者的收入也鲜有超过两万的。两万,看似还比较体面,但这却是一个行业最顶级的薪水。而在其他行业,如厨师,不说顶级,就是中级厨师的收入,也要超过两万。而这个收入不到两万的记者,也许曾在地震现场冒着余震发回报道,也许曾冒着生命危险在黑工厂卧底以获取证据,也许曾在所有人享受睡眠时奔波在茫茫夜色中,也许曾帮许多股民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而他3个月的收入,却买不到北京1平米的房子。

除去顶级大报,一般三四线媒体,记者的收入也许才三、四千元。

以上说的都是合法收入。

而新闻人想取得不合法收入或者灰色收入并不困难,依据各家媒体的管理,情况略有不同。一般来说,不合法收入或者灰色收入收入分为车马费、红包、发稿费(“有偿新闻”)、灭稿费(“有偿不闻”)。除了灰色收入,还有“合法腐败”,这是新闻寻租的高级形态,下文会有提及。

不同媒体,新闻寻租的情况并不一样。情况比较严重的是官方的媒体。比如某些党媒和各部委的行业报等媒体。情况最严重的,是部委报刊的记者站。因为主流媒体的地位,以及行政级别。党媒和部委报刊的有些记者到“基层”、“地方”采访往往“官接官送”,采访后也能获赠一些各色“土特产”,“纪念品”,有时候这些“土特产”甚至可以是苹果手机。

有时,舆论监督对象,为了不让负面报道刊发,会给予记者一些好处;有时,一些单位为了刊发一些正面报道,也会和记者发生金钱关系。这些都是看得到的好处,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资深媒体人笑蜀曾谈到新闻寻租的问题。笑蜀说,“部委报刊所属的各地记者站,几乎都无关新闻,都是用采访换钱。有些媒体的内参,虽然不如新华社的《动态清样》,但也要送到所有中央委员尤其所有政治局委员的案头,记者站看谁不顺眼,在上面随便参一本,也够对方喝一壶的。所以,记者站惯用的手段就是,听到谁的负面消息,赶紧派记者第一时间过去采写内参稿,再毕恭毕敬呈送对方“核实”,接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了。那么多批评报道最终都去哪了?都在换成一札札百元大钞之后,锁进了报道对象的保险箱,或者被报道对象烧成灰烬了。”

除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几份党内顶级大报,相当部分的中央部委、协会报刊的地方记者站都是名义上属于该媒体,实际不过挂靠而已,编制都不在媒体,媒体也不负责他们的任何费用,甚至记者站还要给媒体拉广告、拉赞助、支付“承包费”。媒体给他们的唯一的资源,就是执照。笑蜀曾在一个这样的杂志社任执行总编,他曾说,跟杂志社关系最铁的,能拿到国家版的即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关系一般的,也可以拿到杂志社自己印制的所谓采访证。有了这执照,这些“临时工”就可以横行江湖,任意敲诈企业和基层政府。所以,尽管杂志社没有拨给他们一分钱,但他们没有一家不活得有声有色。

越提倡的即是越缺少的。虽然“依法治国”喊得很响,但毋庸讳言,中国现时仍是一个人治的国家。“法律一筐比不上文件一份”,既然有“文件治国”,自然也有“内参治国”。

党媒有为各级领导采写和编译国内外重要新闻的任务。这类新闻统称内部参考资料,简称内参,大都被定为国家秘密,有多种秘密等级,只供相应级别的官员阅读,为他们的决策提供参考。

国内内参主要报道重要时政动向、负面新闻、争议话题、突发事件、重要技术突破、基层民意等敏感内容。宣传部门一般认为这类内容不适合公开报道,但又必须让领导知道。

内参,让一些党媒记者能“直达天听”。

让许多基层官员认为一些记者有“通天”之术,因而对他们既优待又防范。如果得知记者准备采写批评性内参,基层官员常常对记者进行收买和骚扰。山西繁峙矿难中,就有多名新华社记者被当地县委收买(这几名记者后被新华社除名)。

如果从层级上看,直接交易金钱是新闻圈腐败的低级层次。另外有些“合法腐败”,是无法在明面上找出问题的。

中国官场有“三分做七分宣”的说法。官员的政绩,有时候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来宣扬。这,也使得一些记者能在权力圈中如鱼得水。甚至“写而优则仕”。

按笑蜀的说法,对于一些媒体和媒体高层来说,黄金地段的一块块地皮、一栋栋大楼,进入各种暴利行业的特许权,乃至孩子的优质学位……像记者那样苦哈哈的追踪负面新闻,写成稿子一篇篇换钱,对他们来说太粗俗了,他们的寻租优雅得多,几乎跟具体的报道具体的稿件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程序上没什么把柄可以让外人抓得住。

2001年春,青岛旅游胜地崂山出现大规模毁山采石现象。作为山东分社驻青岛记者,冯杰自5月起陆续采写出《崂山面临“灭顶之灾”》《崂山景区海岸线惨遭重创》等报道,被《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转载,并获有关领导批示。

报道中指出的“执法不力,责在何方”,让青岛、崂山两级政府颇感压力。6月初,青岛市政府下发专门文件,组织七个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同时,时任崂山区委书记王雁多次与冯杰的领导沟通,借此机会,青岛支社时任副社长刘海民与王雁建立起工作联系。

6月底,刘海民以单位需征地建设办公大楼和接待中心为由,向崂山区委、区政府申请在近海沿线一带解决土地30亩,并请求减免征地费用。王雁随后批示,“请国土资源局安排。”

但在崂山区当年9月21日的土地划拨呈批表中,用地面积由申请公函中的30亩增加为42亩,用地性质也从“办公”悄然变成“住宅、办公用地”。

日后,这块地被开发成别墅区,公开发售。

冯杰在知悉自己历尽艰辛所写的调查报道,被领导用来谋利后,向新华社总社实名举报此事,却在举报后的第13天,被山东分社时任负责人带来的刑警刑拘,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他因此在里面蹲了两年。

这,即是高级寻租的一个样本,同时也是体制内新闻人“鸡蛋碰石头,劣币逐良币”的一个样本。

当然,不是说洪洞县内无好人,体制内也有极为优秀的的新闻人,他们中的有些人,比如上面提到的冯杰,为了正义,甚至身陷囹圄。而冯杰,并不是孤例。

无独有偶,原在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任政法部主任的高勤荣,1998年在人民日报内参上揭露了山西运城耗资两亿八千万的假渗灌工程,当年12月4日,高勤荣被判12年。

运城当年的假渗灌工程震惊全国,据南方周末报道,1998年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在广西考察,看完央视的节目“罢饭”而去。

高勤荣入狱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万名记者、百万网民、100多名知名人士不断为其呼吁。2001年全国政协常委杨伟光(中央电视台台长)、高占祥(文化部长)、魏明伦(中国戏剧协会主席)、张锲、潘霞、张德勤、李前宽等7名委员为高勤荣做了89号提案,他们尖锐地指出:“这是一起明显地打击报复,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赃罪名的恶性枉法冤案”。

全国曾有30多家媒体为高勤荣呼吁,南方周末发表了《反腐记者说了真话以后》,南方都市报社也发表了社论《高勤荣:用真话维护说真话的权益》2006年12月7日,身陷囹圄长达8年的高勤荣出狱,2007年10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为其颁发了“国际新闻自由奖”,在所有获奖的4人中,他是唯一的中国人。

这样的故事太多……

笑蜀认为,对于市场化媒体,固然不可能完全没有寻租,但其寻租空间的确太小太小,而风险的确太大太大。真正属于顶尖级的市场化媒体,其口碑其信用本身就是生产力,已经形成了良性循环,新闻产品越是高品质,经济效益就越好,寻租恰恰会严重伤害其新闻品质,得不偿失。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本来是不屑于寻租。

然而,不屑于寻租的媒体也有自己的悲哀。

一个新闻圈中流传的故事,某报社精心组织了对某企业的负面报道。企业当家人闻讯,赶紧找报社公关,愿意用六百万广告换下那组负面报道,但被奉行新闻专业主义原则的报社断然拒绝。报道照样进行,照样签字付印。但第二天报纸出街,那组报道却根本就不见踪影——原来,刚付印宣传部就给报社打来电话,措辞强硬地勒令无条件撤版。显然是因为企业到报社公关失败,赶紧跑“部”前进,找宣传部“灭火”。而企业的花费,也就不再是六百万能打得住的了。

市场化媒体的情况会好一些。如南方周末这样市场化媒体里面的顶级大报,确实没有新闻人寻租的情况,但被上级部门强硬灭稿的情况,却数不胜数。许多财经报道尤其公司新闻根本就无关政治正确尤其无关政权稳定,却收到了积极、高效的禁令。

资深媒体人罗昌平透露,南方周末的薪酬比较体面,采编人员的差旅费要求必须报社出钱,不能由当事人支付。大家都以职业记者自诩,所以南周办报30 年,从未听到过记者收钱的事。

互联网上,最激进的南周反对者,也只能拿“汉奸”说事,找不到南方周末记者收钱的实例。

而市场也高度认可优秀媒体的新闻人。腾讯网的总编辑是前南方周末的陈菊红,腾讯大浙网总裁傅剑锋是原南方周末记者。搜狐博客总监的赵牧也出身南方周末。新浪也有许多新京报的旧人,如微博副总编刘新征就是出身新京报。至于网易就更多了,副总裁、总编辑陈峰出身新京报,副总编辑、总监甚至到各个频道的主编,大部分都是从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出来的。

但市场化媒体中的三四流媒体就不好说了,在笑蜀看来,他们既没有官媒的权力红利,也没有顶级媒体的信用红利,在中国媒体中属于最苦逼最挣扎的一群。困窘万端而又不存在任何有效的行业自律,职业伦理没有普遍的制约力,这种情况下乱了分寸,失身甚至卖身,就都在情理之中了。但如果把官媒的寻租比作盗国,他们的寻租就不过窃钩而已,其收益及危害,显然不在一个层次。矿难后,排队领红包的除了“记者站”的“临时工”,最多的就是他们了。

延伸阅读:

关于新闻寻租,资深媒体人罗昌平梳理出如下发展历程:

第一时期,正面宣传或软文。1980年代开始,媒体由政府包办的直属单位“转型”为企业化运作的事业单位。由于原有党报体制未有应对行业寻租的制度设计,记者通过“正面宣传”获得物资或现金回报的现象较为普遍。至 1980年代末,一种介乎新闻报道与广告推销之间的“软文”出现。这可谓“有偿新闻”的早期形式,至今仍有市场。

第二时期,“红包”与“车马费”的盛行。进入 90年代,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拿“红包”成为主流,先由新闻率先开放的娱乐体育开始,进而是产业经济,甚至到时事政治。大量采编人员流入公关公司加剧了这一形式,如今此类灰色收入已构成大部分记者收入的一部分。

第三时期,即 1990年代末开始,报刊由“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以揭黑实现新闻寻租成为一种新的形式。山西“封口费”一事,足以佐证这一态势的恶劣与严重。

时至今日,相当一部分地方记者打着新闻报道乃至舆论监督的旗号,巧取甚至勒索钱财,导致个人道德品质、法制底线与新闻职业角色的严重异化。

国内主要内参:

《参考资料》,又称《内部参考》,专门刊登其它国内普通媒体不允许报道的党政资讯,而又有必要及时通知中高级官员和共产党干部的新闻、国外文章和政府内部言论。属“秘密”级文件,只限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官员阅读。由新华社编辑发行,每天1-3期,标有绝密字样。旧刊组织回收销毁,不得向外流传。

《内参副页》,不定期发行,通报国内紧急重大政治事件。为绝密级,只限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纪委书记等阅读。

《内参清样》,又称“国内动态清样”,一般每天1-2期,报道国内突发重大事件和党内高层指示。为绝密级,但发行范围比《内参副页》要宽。1987年以后才开始向省级领导人开放。

《内参选编》,为《内部参考》的摘录,每周一期。80年代中开始发行,为秘密级,供乡镇领导和军队营级干部等基层干部阅读。已与公考报道相差不大,无需回收旧刊。

参考资料:

笑蜀:是新闻寻租,还是权力寻租?

罗昌平:拆解“新闻寻租链”

《财经》张鹭:崂山土地案延伸

高勤荣:我再次向山西运城原市委书记发起总攻(代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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