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党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精神动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规律办事。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同时还要看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是优先任务。对于贫困村和所在县乡来说,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必须保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注意处理好“四大关系”。即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党已经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各地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村制宜,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要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要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高裕琪
(来源:News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