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C模式下如何引领消费品牌企业实现出海和创新
近日,品牌出海成为热点话题之一,跨境服装电商、消费电子品牌等众多品牌的成功,进一步提升了外界对“出海”的关注。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外贸出口总额为24008.2亿美元,同比增长33.0%。来自平台的数据也显示了出海的活力:2021年第三季度,阿里海外数字商业板块创造了113亿元收入,同比增长34%,占阿里总收入的7%。
这一批玩家里,既有从诞生就瞄准海外市场的新品牌,也有将海外市场作为新增长点的成熟品牌。无论性质上属于哪一个类别,借由中国本土的供应链优势,将一系列消费品推向海外,都是这一轮出海品牌的共同特色之一。
绝大多数品牌,在出海的过程中都选择了DTC(Direct to Consumer),“直面消费者”的一种商业模式,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品牌理念。罗兰贝格咨询将DTC译为“直达消费者”,湛卢文化将DTC译为“直接面对消费者”。DTC模式往往被认为能够更快匹配消费者细分的需求,并且针对需求做出调整。
因中美互联网发展不同,国内对DTC一般有两种主要认知。一种认知来自于跨境电商从业者,他们认知的DTC比较接近于美国的认知:在社交媒体进行投放,建“独立站”完成交易,这种认知相对来说比较狭义;另外一种认为只要品牌与顾客直接进行沟通与交易,就算是DTC品牌,也派生出了“新消费品牌”、“共创式品牌”等概念,这种认知相对比较广义。
罗兰贝格咨询公司2021年5月发布的《DTC模式如何引领消费品牌实现创新》报告中认为随着DTC模式的兴起,一些国际或国内消费品牌亦引入DTC到其商业模式之中,因而进一步拓宽了DTC模式的定义,此处拓宽定义可理解为 DTC2.0浪潮。
罗兰贝格公司认为,DTC模式的公司有三个表现形式,缩减中间渠道:DTC模式下的企业逐步降低原有“品牌商-代理/经销商-零售店”的网络依赖,丰富新店态包括自营电商、虚拟体验终端、线下快闪店等形式。消费者需求导向:DTC模式下的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作为决策的出发点,达到精准、及时、灵活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创新营销:面对新世代的消费模式,DTC模式下的组织(公司或品牌)更重视社交媒体营销、品牌理念和消费体验。
直达消费者(DTC)品牌近年跃然而起,他们凭借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和以用户为导向的思维,以倍数级的速度成长,向传统的消费品牌发起挑战。罗兰贝格在与客户的沟通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品牌关注“直达消费者”的创新模式:一方面是直达消费者模式对传统品牌所形成的冲击,另一方面是传统品牌如何开展变革,将直达消费者的理念纳入自身的价值体系,借力DTC模式,使其成为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增长的。
2011年“1美元剃须俱乐部”企业诞生,经过几年生长,16年该公司被联合利华以10亿美元收购。这家公司被认为是典型的DTC企业的代表公司,因此,2011年也被认为是DTC概念的元年。
随着近10年的发展,DTC的概念被更多人所知,不少初创品牌也为自己打上了DTC的标签。2021年4月《DTC创造品牌奇迹》(湛卢文化)出版,书中介绍了很多欧美DTC企业的商业模式。书中将DTC译为“直接面向消费者”。在书的序中,宏章资本创始人翁伊诺也说明了“欧美的DTC品牌多为独立建站,国内品牌因为平台流量分散不会选择独立建站”。
在中国,普遍认为“完美日记”是成功的DTC品牌之一,2018年开始的国货潮流新消费创业潮的那些品牌,大多也是伴随着新的媒体流量平台与新的营销手法而崛起,这些新消费品牌从DTC的定义上,也可以归为DTC品牌。
2021年5月,罗兰贝格咨询公司发布了《DTC模式如何引领消费品牌实现创新》报告,报告中认为,“DTC企业利用为数不多的SKU成功吸引重视产品设计、功能与体验的特定目标消费人群。然而,随着DTC模式的兴起,一些国际或国内消费品牌亦引入DTC到其商业模式之中,因而进一步拓宽了DTC模式的定义”。
2021年之后,Lululemon、星巴克、安踏、耐克、阿迪达斯、欧莱雅等企业都开始在每年财年的财报中划分出DTC业务占比与数字化业务占比。DTC概念不再是一个“新消费品牌的一种商业模式”,而被认为是一种“直接和消费者沟通并产生销售”的渠道。因为品牌想要执行DTC战略时,需要对企业内部的现有业务开展数字化变革,故此模式被称为DTC 2.0,也可作为Digital To Corpration(企业级数字化)的缩写。
DTC 2.0概念的诞生,因为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始实施数字化战略,他们使用了新的数字化工具来触达消费者并完成交易。和原生的纯DTC公司相比,这些新的大企业大品牌、并没有放弃他们过去的渠道优势成为纯DTC品牌。于是原有的DTC概念开始外延为DTC 2.0,也就是企业级数字化(Digital To Corpration)的缩写。
也因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执行DTC战略,2022年3月国际咨询公司Forrester发布了《中国市场DTC业务发展专题》报告,报告中认为因为技术、法规、消费者需求、竞争四个因素促使品牌在中国市场扩大其DTC业务。
其中具体提到:“DTC商业模式让初创品牌凭借创新与服务来获得竞争优势,随着DTC新品牌的蓬勃发展,传统品牌也加入了这一波DTC转型浪潮保持竞争力。”
报告同时指出在实施企业DTC战略时的4点建议,需要明确认识到DTC转型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根据行业特性和DTC业务发展阶段制定自己的业务模型,寻找合适的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以获得企业内外的支持,采用合适的指标来评估DTC的转型成果。
消费品在全球是一个百万亿级的市场,市场的蛋糕只会再分配,而重新分配它的方式就是如何更靠近顾客、为顾客创造价值。初创企业在这个市场中获得足够的成长空间;而巨头们也可以发现更多的机会,DTC不再是只属于初创企业的标签,也是属于所有品牌的一场数字化革命。
(来源:新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