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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走出医院又回到病房后猝死,医院认为其“已出院”主张无责,法院:只见“出院小结”,未见“办理出院”记录,医院赔偿1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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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据近日报道,2022年9月12日,刘某前往天津某医院住院治疗。同年9月15日,医院对刘某的诊断为患有脑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同年9月15日,刘某走出病房在医院大门处逗留,约2小时后刘某返回病房。

然而当日14时,医护人员发现刘某晕倒,并紧急送医。

2022年9月16日下午,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

一审法院认为,涉事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合理的诊疗服务。鉴定机构认定涉事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

关于涉事医院提出的刘某已出院的答辩意见,鉴定认为,医院于2022年9月15日8时写了“出院小结”,但审核医嘱单未见“办理出院”内容,因此无法认定刘某为出院状态。刘某来回出入病房,医方并未予以干预,且对于发病确切时间无具体记录,故认为医方对住院病人管理不到位,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酌情认定医院承担10%的过错责任,赔偿11.8万余元。医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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