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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树山案“平反”,昭示了这样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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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团结湖参考

惊动了最高检的举报案,终于得到了它应得的回答。

河北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而被捕一案,河北方面给出了最终的处理结果,22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接受审查调查。这一结果符合大多数人的预期,当最高检介入调查时,人们就猜到主要负责人一定会被处理。但这一结果又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因为李贵富被查,直接原因却并不是马树山的举报。

对于此案,可能很多人都还有印象。去年底,河北迁西退休干部马树山向上级举报县委书记在人事任命和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当地县委办、公安局、检察院等“通力合作”,在短短十几天之内就以“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对马树山提起公诉,整个办案环节有多处漏洞,司法底线遭到冲击。

案件被曝光后,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重视,最高检派出领导前往河北指导办案,河北省级多部门也派员调查,最后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当时马树山虽免去牢狱之灾,但此案并没有结束,人们等待着对这起“权力凌驾法律”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4月9日晚,该来的终于来了,河北方面通报,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组成的工作组,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依纪依法开展了全面调查核查。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有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回避未回避,应报告未报告,违规研究办理。二是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三是迁西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错误提起公诉,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在人们意料之中,但让不少人感到意外的是,通报中指出工作组对马树山反映的10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尚未发现存在其反映的问题,而且马树山还受到了“批评”。但其实这种“意外”恰恰说明工作组并非简单地平息舆论,而是坚守“以事实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调查,恪守原则处理。

这份处理决定紧扣“合法”“合规”这一主线,指出在处理该案时李贵富不遵守“应回避”“应报告”的有关规定,公安局和检察院不严格依法办案,滥用司法权。李贵富应该被调查,但不是因为马树山所举报的问题,而是有其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因此对其立案审查。

马树山当然有举报的权利,但他身为党员和退休干部,应该遵守党内纪律和举报程序,他以匿名信方式反映问题,违反了组织程序,因此其所在党组织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这份处理决定可谓有一说一,不回避不袒护也不和稀泥,把整起事件全过程中各方的是非对错都厘清出来,分别给予恰当的处理,不但回应了舆论的关切,也是一次很好的法律法规普及教育。

至此,马树山举报一案基本落下帷幕,回顾事件来龙去脉,带给我们诸多启示。在一些基层地区,长官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遏制这种现象需要群众、媒体和执法执纪机关的共同监督。十八大以来随着对政治生态的不断整治,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强化,以司法手段打击举报者的事件其实越来越少了。迁西发生这起案件,说明彻底铲除这一现象还需要一个过程。而对热点事件的处理方式,其实也是人们观察时代走向的风向标。最高检的强力介入和河北省工作组的调查处理给本案画上句号,更向全社会昭示一个信号,滥用司法打击举报人这招在这个时代行不通了。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司法机关,今后谁还想这么干,就会遭到滥权行为的反噬。正是在对每一起类似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法律至上的理念在人们心中越来越牢固了。

在马树山举报案发生后不久,最高检曾邀请10位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在会上,最高检检察长应勇专门提到此案,他指出:“我们的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这一铿锵有力的话语,不但值得检察系统牢记,也值得所有手握权力的人反复体会。

(文/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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