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6年3娃非亲生”案出现新证据:妻子和别人生下第四个女儿
“结婚16年3娃非亲生”当事人双方离婚案,12月28日上午在江西德兴市法院开庭。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陈志显处获悉,他当庭提交了新证据——妻子余华(化名)于2022年11月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儿,陪产人就是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2007年12月,陈志显与余华结婚。2008年余华生下第一个女儿,此后又先后生下了二女儿和三女儿,陈志显一直在抚养。2022年四月和五月,DNA鉴定结果显示,3个女儿都非陈志显亲生。
陈志显介绍,今年有人告诉他,其妻余华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儿。他把信息告知了代理律师杨律师。随后,杨律师向当地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随后,他和杨律师来到医院展开调查。
相关病例显示,2022年11月,余华在医院生下了一名女婴。病例上有两人的签字:余华、陈杰显。陈杰显还在病例上留下了电话号码,该号码机主系与余华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病例载明,吴某某是余华的陪产人。
“也就是说,余华生下了第四胎,陪产人是吴某某,大概率是吴某某冒充我签了字,把‘志’写错了,写成‘杰’了。”陈志显说。
第四胎女儿的证据,在离婚案纠纷的庭审中将向法庭提交。2022年7月5日,德兴市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余华与吴某某有不正当关系。
12月26日凌晨,德兴市官方一人士对上游新闻记者说:“事情发酵成这个样子了,余华还敢生第四胎,也是胆子大。”
余华的个人社交平台显示,2023年2月1日,她抱着一名女婴拍了视频,并称:“带着我的小可爱,一起过元宵。”
据了解,28日上午,离婚案开庭审理,陈志显的诉讼请求是判决离婚、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