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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简单的“地摊经济”:如何应对利益与成本多方博弈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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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简单的“地摊经济”:如何应对利益与成本的新一轮多方博弈

中央文明办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近日公布的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疫情背景下给“地摊经济”松绑乃是人心所向,然而实际操作中涉及多主体的复杂博弈。本文拟从相关利益主体的角度出发,来厘清这一公共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一、底层摊贩:获小利容易,获大利难

对于移动摊贩而言,和店面经营者相比,他们的优势在于不用支付租金,而且能够在不方便设置店面,但是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进行商业经营,比如固定市场的周边,工厂和学校的出入口等。而他们获得这样优势的前提是,“抢”到一个好位置。

抢到一个好位置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早起,用车子或者其他不易移动的大件物品占位,或者使用(隐性或者潜在的)“暴力”资源。第一种方式具有偶然性,因为总有比你早期的人,而后一种办法则会因为阻碍交通而受到限制。最后一种办法比较常用,但是成本或门槛较高。笔者访谈过一个早餐店老板,她的移动摊位正对着广州一个高校的侧门(周边是宿舍区),旁边是一个小区,还有一个城中村。她的小摊收益非常可观,在这个位置经营了13年。在谈到这么好的位置,为什么没有人和她争时。她告诉笔者,一来这个位置一开始就是她占的,二来周边很多店铺都是自己的老乡,大家会互相照应。这个早餐店老板是幸运的,他们的老乡很早就出来广州打工,并且以相对团结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使得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获得了相应的保障,这成为了他们的竞争优势。

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是没有代价的。他们组织起来,大多数时候作为一种潜在的暴力威胁发挥作用,当利益愈发扩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这种潜在的因素就必须显化,以作为力量的证明在周边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展示,如此,才能够帮他们包括这个摊贩保留住这个位置以及相应的盈利机会。虽然这个摊贩并没有给笔者直接讲述关于该因素显化的故事,但是从新闻或者周边的一些摊贩的争执中,也可知在不规范的情况下这种类型的展示是必然的。

从城市的整体布局来看,好的位置是稀缺的。在这些稀缺资源没有办法按照确定规则配置的情况下,或者制定的配置规则难以落地的情况下,必定会引发人们之间激烈竞争和博弈。可想而知,越好的位置,竞争就愈发激烈,人们试图通过灰色手段以获得经营机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意味着获得经营机会门槛被不断提高,也就是说,如果不采取恰当的保障措施,放松对地摊经济管控主要惠及的对象,有时很有可能不是这一政策原本试图指向的弱者——底层民众。

除了一些会引发激励竞争的位置以外,大部分位置的利益相对有限,其分配都具有随机性,往往是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这些位置由于不具有区位优势,这些位置上的经营也很容易因为同类产品竞争而面临利益被摊薄的问题。因此,在这些位置经营的主体,往往很难获得稳定的收入,有的甚至会面临投资失败。在当前网购日益发达,尤其是拼多多这类平台不断发展,甚至是原本难以线上化的食品消费都线上化(外卖日益发达)的背景下,不具有区位优势的摊位经营者还有可能失去“价格较低”、“奇货”等好几项优势,这进一步压缩了摊位经营者的盈利空间。不过,在与线上购物不存在强竞争关系的一些领域,底层民众想要靠地摊经济获取一点“小利”的空间依然存在。

整体而言,在摊贩群体内部,利益分配是不均衡的。对于大多数参与地摊经济的底层民众而言,他们很难依靠发展地摊经济直接实现阶层流动,获得经营地摊的机会仅仅可以为其提供基本的救济与保障。即使如此,发展地摊经济对于底层民众的意义也不可小觑。在参与市场经营的门槛越来越高,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疫情对市场发展的影响依然存在的当下,对于一些不具有劳动力和社会资本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或者因为疫情影响而失去就业的底层民众而言,他们能够在经营地摊经济的过程中获得基本的救济与保障,从而使得他们在市场参与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的缓冲空间,这一方面可以避免他们走上“歧途”,另一方面,也使他们能够在这一缓冲空间为未来可能的向上流动蓄力。因此,在城市为底层民众提供必要的发展地摊经济的空间,不仅有利于底层民众的有序发展,也有利于整个城市的有序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摊经济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稳定器”之一。

二、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还是地摊经济?

在网络上支持恢复地摊经济的声音中,有一种声音来自于“消费者”。对于消费者而言,地摊经济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地摊消费能够降低中下层民众的生活成本,比如来城市打工希望不断压缩生活成本的农民工,城市中就业不稳定或者收入不高的群体。第二,地摊经济生产了一种消费文化。一些年轻人和中年人喜欢在具有“烟火气”的地摊中消费,尤其是一些夜生活发达的城市,地摊成为了他们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对于一些不知道在网络上消费的,退休之后闲暇时间较多且较为孤独的中老年人而言,逛地摊同样是他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主要在晚上消费,后者主要在白天消费,一黑一白,为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

在所谓松绑地摊经济之前,这种色彩并没有从城市消失。在城中村,在地摊经济发展不影响整个城市其他居民生产、生活的区域,地摊经济依然被保留着。只是经过城管、摊贩、消费主体和地摊经济周边居民的长期互动,经营时间和空间都有所压缩和调试,这些区域以及经营的时间都相对固定。从笔者所在的都市生活圈的地摊经济发展状况来看,不论是对于喜欢逛市场、逛地摊的中老年人而言,还是对于喜欢夜生活的年轻人而言,这方面的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只是消费区域相比以前比较集中,消费距离有所增长。

另外,还需要我们注意的是,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地摊经济的消费者已经部分地转移了。一方面,在拼多多、抖音、快手、社区团购等平台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网络购物下沉到农村,中老年人也成为了网购的重要主体,这意味着地摊经济的消费需求已经部分地转移到了网络。在生活中,五六十岁的人在网上购买各种廉价、实用或新奇商品的事情,已经十分平常。一些中老年人因为自己能够在网上购物而觉得自己有些“前卫”,这也成为了一些人在自己原有社交圈里炫耀的“资本”,并且他们还能够在帮助他人购物的过程中获得小小的“成就感”。因为和自己周边的人相比,他显得没有落后于时代,能够参与具有一定门槛(会使用智能手机和电子支付)的网络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部分不想落后于时代的中老年人正在逐渐远离地摊经济,融入这种新的消费文化中。

另一方面,在外卖行业逐渐发达的背景下,食品类的地摊经济同样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只是相比于一些日常用品,食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其功用损耗更大,因此被替代的可能性要小。但在网络逐渐发达,城市主体的闲暇生活日益个体化、去社会化的背景下,网购的发展对于地摊经济及其消费文化的影响,依然值得我们重视与思考。

事实上,网络购物及相应的消费文化几乎将每一个人部分地卷入其中,在消费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在新的消费方式能够开发的新需求有限的情况下,消费者已经在网络消费和实体消费,其中就包括地摊消费之间做出自己的选择,很多人选择了后者。

三、实体店经营者:网络购物与地摊经济的双重挤压

除了要与网络购物相竞争以外,地摊经济还要与实体店铺经济进行竞争。虽然地摊经济和实体店铺经济回应的是不同消费者或者消费者不同层次的诉求,但两者的消费对象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重合。因此,两类经济在某些方面是一种竞争关系,而不是完全的相互补充关系。一般而言,竞争关系有利于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品,但是这也会使得市场竞争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实体经营被地摊经济所替代,或者后者被前者替代。因为两者各有其优势。前者的优势在于正规经济背后所承载的基本的信用和质量保障。在人们对于消费要求逐渐提高的背景下,其优势愈发明显。后者的优势则在于租金低,税费收缴的成本较高因此税费缴纳的程度往往较低,甚至大部分经营并没有纳入到税费缴纳体系中。两者在竞争中相互替代意味着,在某些消费群体的数量或者某个层次的消费力总体有限的情况下,两者消费者重合的领域实际上能够供给的就业机会是有限的。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就业机会在实体店经济或者地摊经济之间不断流动。

在疫情爆发的背景下,网络购物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原本受到网络购物冲击的实体店经济所受到的冲击加剧。大量的店铺裁员了。笔者所在的高校周边的一些店铺很多没有开张,一些开张的店铺也只雇佣了原来劳动力的三分之一。在地租和人工成本下降的幅度比店铺收益下降幅度小的前提下,地摊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也会给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实体店经济造成一定的压力。另外,还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相比于地摊经济,实体店经济更加好管理,而且相比于前者,他们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公共收益,为城市的公共建设做出的贡献更多。在地摊经济和实体店经济的投入、产出比相同的情况下,和实体店经济从业者一样都在城市依托于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经营,享受城市基础建设带来的一系列好处的地摊经济从业者,实际上是搭了前者的便车。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扶助贫弱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目标。一方面,在地摊经济的从业者都是贫弱者的情况下,他们搭这个便车并没有什么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贫弱者在其他方面失去过多将会因此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但是如果搭便车获益的主体是拥有各类资源的“强者”,那么搭便车的合理性可能会下降。这也是发展地摊经济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周边居民:谁将我们从噪音和道路阻塞中拯救出来?

地摊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脏乱吵,对于周边城市居民的影响尤其大。也许有人会说,你要享受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也要承受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麻烦。问题是,对于许多人而言,尤其是地租经济周边的居民而言,好处与麻烦是不对称的,而且麻烦总是多余好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和大多数消费者一样,地摊经济只是满足了周边居民部分的需求,但是相对于不住在周边的消费者,他们却承担了大部分地摊经济的成本。脏乱吵本身是地摊经济成本低的原因之一,消解这些负面影响都是需要成本的。在地摊经济的消费者承受成本增加的空间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地摊经济从业者基本没有动力来改善经营质量或者经营环境。这意味着周边的居民一直要承受地摊经济的脏乱吵。

不仅如此,在周边居民中,不同家庭内部同样存在好处与负面影响不对称的问题。比如对于家庭中的中老年人而言,他们在家庭中主要扮演消费者的角色,他们大多也是地摊经济的主要消费者,更多地从地摊经济的发展中获得便利。一些未成家的年轻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压力相对较小,闲暇时间也较多,同样也能够从地摊经济的发展中获得便利,享受地摊经济的消费文化。而一些工作压力很大且成了家的中青年,他们是家里的顶梁柱,对于他们而言,上班交通通畅、睡眠质量比消费便利更加重要,他们去夜市消费的时间也十分有限。可见,相对于后者,前两者从地摊经济中受益的好处更加明显。

也就是说,在不规范的情况下,一部分人从地摊经济中受益的代价是一部分人的生产、生活秩序受到影响。而且从家庭内部不同主体的受益与受损状况看,生产者的受损程度要高于消费者。

从城市的发展来看,城市是多元的且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我们应该尊重家庭内部或者城市不同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在发展地摊经济时,亦是如此。但是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第一,要尽量保证不同消费者受益与受损相对称。第二,保证整个城市的运行秩序不仅要有利于消费者,还要有利于生产者。

五、城市管理者:开启与摊贩、周边居民等主体的新一轮博弈?

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地摊经济的发展,意味着城市管理成本的上升。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纠纷与矛盾。由于地摊经济具有不确定性(不同经营主体的经营位置和经营者之间的边界较为模糊),因此关于地摊经济的利益博弈空间就会长期存在,与此相关的纠纷与冲突也会不断上演。这些矛盾部分地可以通过“自治”的方式解决,但也有很多问题会外溢出来,要依靠城市管理者的力量来解决。利益越大,纠纷和矛盾越多,外溢的可能性也会增大。这必然会增加城市管理的负担。而且由于地摊经济发展中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交通、市场管理、治安、社区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再加上有可能的责任定位不清晰(地摊经济往往在城市的不同功能区的边界地带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往往需要协调多部门共同行动,这必然会增加管理成本。

第二,保证与地摊经济相关的不同利益主体受益与受损程度相对称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对于地摊经济从业者而言,他们不愿意增加经营成本以解决脏乱差吵等问题,因为这会使他们失去竞争优势。因此这些成本只能长期由周边的城市居民承担。虽然城市居民能够通过市民热线等方式,快速地动员城市管理者来解决这些问题,以便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整个城市。一些地区管理者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客观上其管理成本和负担在增加。更为麻烦的是,一些城市管理者与流动的摊贩之间难以高效对接,也就很难组织流动摊贩来有序分担这些成本,因此这些成本最终只能由周边居民和城市管理者来承担。这也意味着问题长期难以得到解决,周边居民不得不长期承担这些成本,他们心中会不断积累对于摊贩的不满,同时也会积累对于管理者的不满。但是周边居民往往只能向管理者转移或者发泄这种情绪,比如在管理者从事其他管理事务时,给管理者“设障”或“添堵”,因此城市管理者也跟着承担了越来越多的成本。最终,这些成本将由地摊经济所在的整个区域甚至是整个城市的居民来承担。

第三,地摊经济承担地租、税费负担小,甚至没有,这意味着城市管理者从地摊经济发展中获得的管理资源十分有限,但是地摊经济的脏乱吵差等特征却导致管理者的管理负担成倍增加。收益没有增多,但是成本上升,进一步凸显城市管理者在地摊经济管理过程中的高负担。

第四,摊贩的流动性强,主体多,管理者与管理的对象难以形成相对稳定有序的互动,对接成本较高。

在发展不规范的情况下,这一系列问题导致城市管理成本上升,使得城市管理者陷入与摊贩、周边居民之间的不断纠纷和不断博弈中。在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与这些博弈甚至是冲突相关的新闻屡见不鲜。最近这几年,这类新闻减少,一方面是因为对地摊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因为结合整个城市不同功能分区的布局,城市管理者、摊贩和周边居民之间经过长期的博弈与协商,已经形成了一种相对有序的互动模式。重新放开地摊经济,扩大地摊经济的发展规模,会不会引发不同主体的新一轮的博弈,又会给疫情之下城市的管理带来哪些挑战,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六、如何让地摊经济真正为底层民众提供“一点温暖”

地摊经济本身的不确定性和脏乱吵差等问题,是地摊经济保持其优势的伴生物,这一方面提升了真正的底层民众从地摊经济发展中获利的难度;另一方面,提升了地摊经济的管理成本。从地摊经济的这些特征来看,要保证地摊经济的发展真正为底层民众提供一点温暖,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针对参与地摊经济发展的主体设置一定的门槛,从而保证真正的底层获得经营机会。在地摊经济所拥有的市场有限,在关于某些好摊位的竞争十分激励的前提下,这一方面能够避免地摊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因为参与人员过多而被过分稀释。另一方面,这能够避免不需要依靠地摊经济的主体或者“强者”参与到地摊经济的竞争中,挤压底层民众的获利空间。这一措施实施的关键在于对不同主体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以保证最好的位置给最需要的人,而不是最强的人,实现地摊经济的救济性质。

其次,管理人员要动态地介入到地摊经济发展机会的分配和调整中。在陌生的城市社会,在非正规经济还依然存在的背景下,受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经济状况的审核往往难以做到十分精准,而且我们也很难准确了解到一些主体的社会关系资源如何。因此即使设置了经济门槛,我们仍然不能够保证那些无需救济的主体能够被筛选出去,也不能够保证过大的利益不会滋生新的问题乃至暴力。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动态地介入到摊位的分配秩序中,根据不同摊贩的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摊位的分配,避免某些摊贩长期占有较好的盈利机会,导致利益分配秩序固化,大多数底层民众获利受限。

另外,要对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和成本进行基本的核算,探索地摊经济收益和成本分摊的合理方案。从既有的地摊经济发展秩序来看,相关利益主体的成本与收益并不对称,是地摊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爆发冲突和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放活地摊经济,这些问题也会凸显。因此,要保证地摊经济有序发展,首先要了解地摊经济发展的好处和成本是什么,谁能够从“地摊经济”的发展中获得好处,谁又承担了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本。其次,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或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保证获得过多好处的主体,比如占据好位置的经营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了过多成本的主体,比如周边居民,得到一定的补偿。尽量做到权责利匹配,如此才能够避免地摊经济发展中可能反复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以保证地摊经济长期为底层民众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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