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楼盘活动诈骗32万 女子终获刑罚
江西法院网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楼盘地产搞活动为由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刘某2018年入职江西某公司,后被派往萍乡某公司楼盘担任置业顾问。自2018年9月起,刘某虚构该楼盘有认筹优惠、铁路职工优惠、团购优惠等活动,以此为由,联系客户张某、李某向其付款,张某夫妻转给刘某30万余元,但刘某只交给该公司财务5000元,将张某给的30万余元占为己有并挥霍。李某转给刘某3万余元,刘某只交该公司财务1万元,将李某的2万余元占为己有并挥霍。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