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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直播再翻车 网红主播卖“洗澡蟹”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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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佳琦直播再翻车,网红主播卖“洗澡蟹”,谁来管?

天猫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超过50%的品牌商家抓住直播风口,“双十一”全天淘宝直播带动成交近200亿元。其中,亿元直播间超过10个,千万元直播间超过100个。“双11”启动仅63分钟,淘宝直播带动的成交额就超过去年“双十一”全天,无论是开播商家数还是开播场次,都比去年翻番。

李佳琦,无疑是直播间带货的头部主播之一,不过,在此前推荐不粘锅直播时“翻车”的风波刚过不久,他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9月份的一场直播中推荐的大闸蟹,实际上是“洗澡蟹”——也就是蟹商将外地螃蟹贩运至阳澄湖,被放到阳澄湖里浸泡一段时间,最后打捞上来冒充“阳澄湖大闸蟹”,不少消费者还遇到了缺斤少两等质量问题。直播间带货成为“风口”,也带来很多值得探讨的新话题:网红主播带货,货品质量不佳究竟算谁的?

李佳琦直播再翻车

网友:买了一堆不需要的东西

双十一刚过,湖南的肖女士查看自己的淘宝记录,单是在李佳琦直播间购买的商品就有12件。

肖女士:“他推荐的彩妆和护肤品,基本上只要我觉得能用的我都会买,我对他这个人还是比较信任的。”

除此之外,她还在另一名网红主播“薇娅”的直播间,买了15个帕尼尼,10袋螺蛳粉,6碗拌面,6个米线,6袋饺子。现在再看,自己买的一些东西似乎也并不那么需要。

肖女士:“我居然在李佳琦直播间买了一件波司登羽绒服,当时直播间有人做模特上身穿,这个衣服有个背带,要是出去玩可以背着,不至于要手拿。妈呀,我是因为这个原因买的。”

比起来,她已经算理智的,微信群里的另一个女孩通过直播间买了将近60件东西。对于李佳琦的再次“翻车”,大家似乎没有那么在意。

肖女士:“很简单,我买那种大牌的鞋子、衣服也会出现质量问题。差评是肯定会存在的,毕竟每个人的要求不一样,而且它不可能说每一样东西都达到了每个消费者心中的水平,也有可能商家和他也没有协商好,我觉得李佳琦和薇娅算是很努力了。”

工作室回应翻车事件

工作失误,将负责到底

微博上,有不少也仍是支持的态度。就大闸蟹“翻车”一事,昨晚六点左右,李佳琦工作室发出声明,声明中称:这款在直播间推荐的“阳澄状元”大闸蟹是通过公司选品后于9月9日进入李佳琦直播间。

李佳琦:“我跟你们说,大闸蟹吓我一跳,我跟你们说,这个大闸蟹是活的,他的眼睛还会动的,这大闸蟹是活的……”

在直播中,李佳琦的助手拿了一只活蟹向消费者展示,李佳琦表示这是“阳澄湖的大闸蟹”,且是一个23年的老品牌。

李佳琦:“这个是状元蟹,对的,阳澄湖的大闸蟹,这个大闸蟹是10只,原价699,他们家现在都是阳澄湖的状元大闸蟹,是最好的,23年老品牌,而且是采用到的是天然蟹苗,整个种植是纯天然水源,大品牌,肉多蟹黄非常的多。”

但是部分消费收到货后,发现蟹的品质非常不好,大小不一、有死蟹,另外这款“阳澄湖的状元蟹”蟹腿上的环竟然是这家水产公司自己制作的,并不是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认证的防伪蟹扣。有媒体记者查询发现这家水产店注册地甚至都不是阳澄湖所在的江苏省,而是远在山东青岛。该淘宝店客服表示:阳澄状元是大闸蟹品牌,非阳澄湖蟹,蟹是从全国各大湖区精选的好蟹,也就是全国各地的蟹都有。

李佳琦工作室的声明中,将这一问题解释为“直播过程中出现失误”,原因是公司解读商家提供信息时出现了偏差……导致对消费者产生一定误导。对于部分消费者反映的该产品售后问题,声明表示,客服人员已及时协调商家予以妥善处理,同时还承诺,就产品后续出现的任何售后问题,将协同商家负责到底。

所售产品出现问题

主播是否需要担责

记者查询发现,这款产品此后在9月下旬还通过网红“张大奕”的直播间销售,也出现了诸多投诉,张大奕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请第一时间拍照为证,并找客服处理。”目前,李佳琦和张大奕都删除了相关产品直播。

除了大闸蟹,另一网络红人“薇娅”近日被传直播的一款化妆品为假货,昨晚,该品牌公司发布声明:凡是产品购买链接来自于天猫旗舰店,均为正品,可前往官网查询真伪。

真假、好坏,网红直播间“带货”行为究竟如何认定?货品质量如果出现问题,能否“一删了之”?主播们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李显东认为主播应尽到“形式审查”责任。

李显东:“首先产品的生产者肯定有责任,但主播做广告也是一种销售行为,我们规定是他要承担连带责任。在《侵权法》里面,形式审查的责任如果出了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组织活动的人、组织单位,你要审查。说是阳澄湖大闸蟹,起码应该去调查什么叫阳澄湖大闸蟹。反过来讲,你也不看,你就上去讲说是阳澄湖大闸蟹。人家理解不追究,那是人家个人的权利。《民法》中有社会本位主义,就是说如果这个时候你作为一个网红,一个产品一旦推销出去,社会本位你已经涉及到了成千上万人,这是你的责任。”

行业标准亟待规范

消费者权益是底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京桥看来,主播的行为应该受法律约束,但是究竟是作为销售者还是广告媒介来被约束,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界定。

赵京桥:“主播他到底是销售行为还是营销行为,《广告法》对他确实有没有约束力,可能都需要去进一步研究,比如他说‘这个是阳澄湖的大闸蟹’,如果不是,他是不是涉及到欺诈,或者是广告的虚假宣传。我觉得政府确实需要对电子商务这种新的销售模式进行一解释,他的行为到底是属于什么行为。”

赵京桥认为,平台方也应对主播行为进行监管,甚至在必要时协助消费者,提供相应证据。

赵京桥:“平台要对主播的行为进行监管。如果他个人把这些记录都删了,那如果是出现纠纷的时候,平台应该有责任提供相应证据,因为电子商务它虽然是有便利性,但也有隐秘性和动态性。任何情况下,整个市场的发展都需要去规范、去保护消费者利益,我觉得这个是底线。”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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