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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一幕!东莞2名小孩爬出小车天窗,家长被罚1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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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家长别再这么干了

日前,东莞一位爸爸开车

两个女儿探出天窗

前后持续一个多小时

家长都未阻止!

市民惊呼:太危险!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让孩子探身出天窗的话

是会分分钟威胁到

孩子生命安全的!

8月14日,塘厦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16时30分许,在环市东路初级中学红绿灯路段,见到一辆行驶的粤S****6号牌小车上,有两名小孩半个身体都探出小车天窗外,小车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要求交警对司机进行处理。

接警后,塘厦交警大队迅速调取道路电子监控进行核查。发现该车在16时13分至19时13分时段,分别在环市西路、环市南路、塘厦大道、环市东路以及沿河路出现过,监控中均看到两名小孩上半身暴露在天窗外。塘厦交警立即联系上该车司机,并于8月19日在交警大队对其进行约谈。

经了解,司机蔡某的两个女儿暑假期间从老家茂名到塘厦游玩。当天下午,蔡某驾车带两个女儿到崖山公园的水上乐园玩耍。行车途中两个女儿一时贪玩,竟打开天窗将身体伸出天窗外。

起初,他只顾开车并没有注意到,发现后,觉得车速不快,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没有制止。直到途经初级中学路段时,被市民提醒小孩这样会很危险后,蔡某才让女儿坐回车内。然而,蔡某仍未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当晚19时许,回程路上依旧没有制止自己的女儿探出天窗。

民警问,为什么当时不阻止孩童做这么危险的行为,蔡某开始称不知道孩子打开了天窗,后来也没有过于警惕,认为自己车速慢也不会存在太大危险。民警对蔡某这种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和对小孩不负责任的态度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最终蔡某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9项之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及记2分的处罚。

大家或许会感到好奇

把身体探出天窗有多危险?

来看看交警蜀黍怎么说

普通轿车高度在1.4~1.5米间,SUV高度可以达到1.7米,一般不超过2米。以10岁儿童为例,身高在131~145厘米,坐高大约为70~78厘米。儿童站立于车座,将身体伸出天窗,高度可能会达到2米,甚至更高,极容易撞到限高横杠。

其次,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让孩子探出天窗,若车辆紧急刹车则可能伤及孩子的脖子和肋骨;此外,现在很多车辆在引擎熄火后有自动关闭天窗和天窗功能,万一小孩未能及时将头收回,天窗关闭时可能夹到他们的头部。这些行为都会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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