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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岛谈霸座现象:执法者纵容违法者导致公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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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岛叔说]还有规则,值得敬畏

岛叔从小生活在小山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山村虽小,却活力十足,人与人之间冲突不断,却也祥和热闹。比如,东家的牛吃了西家的庄稼,东家或指桑骂槐、或上门讨说法,西家或忍气吞声、或上门道歉,都是常有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放牛不小心,让牛把邻居家田里的青苗给吃了个光光。幼小的岛叔因常见邻里纠纷,觉得此事怕是瞒不住,也不敢给两家制造矛盾,就主动跟母亲说了这事,并请求母亲主动赔偿。母亲竟然未责怪我一句话,二话不说就从家里装了一袋谷子给邻居家登门道歉。事后母亲说,邻居阿婆很是客气,还表扬了岛叔几句。

此事虽已过二十多年,却仍常在岛叔的脑子里回荡。想来,母亲、邻居阿婆,还有岛叔用情至深的那头小黄牛,可谓是少年岛叔的人生导师。他们教会了我,山村虽小,亦有社会规则。人与人之间有点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但遵守底线,相互忍让,社会就会祥和一些。

想来,今日之国人,无论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都应该有过岛叔所经历的社会教育。尽管曾经生活过的小山村早已人去村空,但我深知乡亲们在城市里生活,人生地不熟,对规则更是敬畏。

岛叔这些年在各地农村调研,发现绝大多数村庄虽难有过去的热闹祥和,却仍不失力量——讲规矩、好面子,还是多数乡民的社会价值追求

这也就可以理解,面对高铁上的“霸座男”“霸座女”,国人几乎同仇敌忾。或许,每个人心里都在发颤,我们共同敬畏的道德观念和规则意识,在某些人心中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以至于,哪怕是自己的同胞在异国他乡遭遇了不公对待,多数国人仍然不原谅其“不讲规则”的表现,将其归入“撒泼耍赖”者之列。

问题出在哪里?

社会学家滕尼斯在面对工业化社会的来临时,曾忧心于人类社会的未来:即在工业社会,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人们之间机械地组合在一起;过去人们长期相处所形成的家族、村落等共同体消失了,公共规则亦随之远去,社会如何可能?

毫无疑问,当前“撒泼耍赖”者泛滥,或是与共同体解体密切关系。

岛叔相信,如果“霸座男”“霸座女”曾经生活在农村,定是受过类似岛叔经历过的村庄共同体的教育;如果他们一直在城市长大,亦受过街坊邻居和单位小区的熟人社会教育。假设高铁车厢是一个熟人社会,他们不仅会当即受到严厉批评,也会因此背负“无赖”的身份符号而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基于这一潜在的规则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多少都会有所收敛。

可惜,中国正在经历世所罕见的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人们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社会里。哪怕是同一个小区,人们之间也互不相熟,亦不信任。一丁点问题,也会带来共同体危机。

比如,岛叔就有一个朋友,正烦恼于一件“小事”:他的邻居养了一只大狗,这只大狗天天趴在走廊上乘凉,见到他家的小孩就汪汪几声,每次小孩都被吓得大哭。朋友好心和狗主人商量,能否把狗拴着,或牵到房间里。狗主人回答:“我家狗狗很乖,不会伤人的”。朋友无奈,向小区物业投诉,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无效。打市长热线,警察上门,仍无效。朋友的妻子实在郁闷,觉得倒霉碰到了这样的邻居,正和朋友吵着要换个小区住。

滕尼斯的忧心是有道理的。不能说国人没有道德观,亦不能说没有规则意识。而是说,任何社会道德和规则意识,其力量都源自于共同体内部的集体意识。如果没有共同体的约束,所谓的道德和规则,就是廉价的话语而已。

事实上,共同体的消失并不是问题,很多社会学者都在呼唤“城市文明”。城市意味着什么呢?城市往往意味着巨大的人口规模、社会的异质性和高人口密度,催生了一种特殊的都市生活模式以及异于乡村的都市人格。理想的都市人格是理性:虽冷漠、疏离,却独立而相互依赖。因此,一个真正具有都市人格的市民,不一定讲面子,却一定是讲规则的。

就人格特质而言,在公共场合“撒泼耍赖”者,其实是一个未能真正完成社会化的“巨婴”。难怪有网友评论说,“霸座女”虽32岁了,但只是个“未成年人”: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只会“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结果越是这样,越找不到台阶下。

在现代社会里,社会规则或公共道德,更需要自律。可惜的是,对很多人而言,自律过于奢侈。导致的结果是,法律和执法者就被推到了前台。问题是,法律可靠么?

岛叔这几年一直在做街头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常碰到街头冲突。国人常常看见的是“城管打人”“警察打人”的镜像,岛叔却常看到这些镜像的“前戏”:自称是“弱势群体”的人,面对执法者,毫无敬畏之心;一些有心人,还故意挑衅执法者。

就岛叔的研究来看,一旦执法对象以“我是老百姓我怕谁”“我没偷没抢,犯什么法了?”“我是弱势群体,政府得照顾我”等理由来与执法者周旋时,一线执法人员多半是没辙的。要是碰到会闹的,抓到了执法者的瑕疵,多半也会得到好处的。

事情的吊诡之处就在于,这个社会里面,声音越大的,越会闹的,就越是能够以“人民的名义”发声。而我们是人民政府,人民警察、人民城管等街头执法者,哪怕面对的是破坏公共秩序的无赖泼皮,也得为这些“人民”服务。

只是,利益已然高度分化的今天,政府和执法者要和稀泥也越来越难了。几年前,只要有人高喊一声“警察/城管打人了”,人们多半会同情“弱者”,谴责执法者,网络舆论也会天然依靠直觉站在“弱者”一方,给执法者和执法部门施压。但这种同情如果不是建基在事实的基础上,就会经常出现舆论热点“反转”。网络舆论能逞一时口快,但破坏规则者逍遥法外或者从轻发落带来的后果只能让整个社会承担。

所以,现在很多人猛然发现,执法者长期以来的“软弱”,不敢理直气壮执法,已经严重影响了普通人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正是执法者对违法者、破坏规则行为的纵容,导致那些脱离了共同体束缚的“边缘人”毫无公共精神,对社会规则亦无敬畏之心。在加上利益诱惑,公共秩序的破坏就更是在所难免。就像邻居家养狗不讲公德的这种“小事”,都要警察反复上门“做工作”,陌生人社会里的公共规则怎么会在短期内建立起来呢?

所以,只要事实清楚、论据扎实,法律和规则执行者就应该强硬起来。罚一次,让破坏规则者记住教训,比背一万次的社会道德准则都要起作用。

文/吕德文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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