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二审 莫焕晶:一审未考虑物业消防责任
原标题: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开庭 莫焕晶:一审量刑未考虑物业和消防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 熊浩然
2018年5月17日上午9时,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午11点5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于12点45分继续进行。
在上午的庭审中,涉案保姆莫焕晶在上诉理由中表示认罪,但对一审中认定其点燃物品后逃离的情节予以否认,同时,她认为一审量刑时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责任,同时她有坦白情节,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改判。
保姆认罪 辩称试图救火但因摔倒未成功
在法庭调查阶段,莫焕晶陈述了她的上诉理由。
莫焕晶在陈述中表示认罪,但提出本案后果的发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同时,莫焕晶认为一审认定她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及火灾发生后即逃至室外与事实不符;一审量刑时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责任;她在案发后在现场等候,第一次讯问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综上所述,莫焕晶表示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
莫焕晶说,在点火前,她事先准备水桶,有试图用水扑火但因紧张而摔跤未能成功,还有用榔头敲击朱小贞女儿房间窗户玻璃、电话报警、向保安求救、电话通知林生斌等行为。
公诉方现场对莫焕晶就公安机关首次讯问时为何未交代放火行为、放火及盗窃动机、个人欠债情况、何时开始赌博、一审认定的放火及盗窃事实是否正确、案发前用手机搜索浏览点火内容相关的网页、起火后为何没有用水桶泼水灭火、为何报警时间晚于朱小贞的报警、为何在辨认现场时才想起来曾经摔倒致头晕等进行了讯问。
莫焕晶承认放火罪行及一审认定的盗窃事实、2012年开始赌博、因为赌博输钱产生盗窃念头、不清楚债务情况,并辩称首次接受讯问时未供认放火事实是想回到现场和被害人沟通,因摔倒导致未能用水桶灭火。
消防员作证:水压不足,灭掉明火后发现有人被困
在上午的庭审中,曾经参与救援的首批消防员到庭作证。
证人宋某某作证称,2017年6月22日,其带领三名消防战士组成内攻组,由于水压不够,利用沿楼梯铺设的水带再出水枪灭火,在灭掉明火后发现北侧靠东房间床边有四名被困人员。
宋某某在作证过程中强调由于水压不够,消防员利用沿楼梯铺设水带灭火,以及在北面房间发现被困人员后命令消防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过心肺复苏,并即送上救护车。
此外,其他作证消防员也提到,在救援过程中发现水压不足,无法满足灭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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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展
庭审推迟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 案发
2017年7月 批捕
2017年8月 公诉
2017年12月21日 庭审推迟
2018年2月1日 重新开庭
2018年2月9日 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