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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续租 房东不肯退押金

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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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反映】近日,市民池女士来电求助,她租的房子去年12月底到期了,由于没有续租,房东扣了她1300元押金。

    【记者探访】池女士介绍,她的租房合同只签了半年,去年12月22日到期。租房时,她和房东说过要租一年的,后来自己找到了离工作地点更近的房子,所以合同到期后就没有再续租。而房东倪女士却以她当时要租一年为由,扣着1300元押金不还。

    “我现在已经找到其他房子了,东西也早就搬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池女士表示,在她搬家时房东就表态不退押金了,希望记者能帮忙协调。

    【相关回应】昨天中午,记者陪同池女士来到当时租房的中介,中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池女士确实有过错,池女士当时说要租一年,房东才同意签合同的。签合同时池女士提出先签半年合同,半年后再续签。合同到期后,池女士却没有续签合同。房东认为租客不守信用,所以才没有退押金。另外,合同里也注明了,如果退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昨天中午,记者联系房东倪女士。倪女士表示,去年她的房子挂在中介就是一年一租,而池女士租房时也说要租一年,若知道只租半年,她早就租给别人了。合同到期时,池女士才告知不租了,导致房子空置近2个月才找到租客,所以才扣了1300元押金当作空置损失。

    【律师说法】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律师表示,一切应以租房合同为主,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半年的,合同到期房客续签还是不续签,应由房客自己决定。如果合同上约定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是否续租,房客违约,违约金应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计算。但是房租押金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得随意克扣。至于池女士的口头承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帮办记者 马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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