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名医院长自杀 法治社会不容“以黑夺产”
现代法治社会,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合理合法的渠道,任何人都不应当用雇佣打手的方式来胁迫他人。这种黑社会行径,不能被容忍或者忽视。
文 | 李晓鹏
1月27日早上,河北廊坊城南医院(民营医院)院长张毅,在往班级群里和北京校友群里发了一篇题为《一个优秀医生和优秀教师家庭的毁灭》后,从自己办公室跳楼身亡。
张毅是1979年的老三届,1984年从兰州医学院医疗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从事骨科研究与临床实践30多年,是廊坊骨科界知名度很高的专家,曾经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16年还入选廊坊市首批名医。
这样一个医术精湛、卓有名望的医学专家,怎么会突然辞别人世,选择了不归路?
或许可从张毅的绝笔信里找到部分线索:信中提到,合伙人杨玉忠看到医院事业欣欣向荣,开始插手医院事务。由于不堪其扰,张毅自筹资金寻找场地重新组建城南医院。就在新医院即将开业的前夕,2017年10月18日,当张毅回到廊坊师范学院家里的楼下时,三个蒙面凶手(实际四人,有一人开车)一拥而上,把张毅按到在地进行殴打,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镐把他的右腿打断成几节。
2017年10月26日,当地警方将参与殴打张毅的四人抓获。然而,绝笔信表示,在张毅住院期间,还继续有人到新园区骚扰威胁。期间,合伙人杨玉忠又从医院转走了一千六百万现金,掏空了医院。
医院是张毅的生命,在腿被人打断的时候,骚扰和压力持续不断,而致其伤残和挪用医院资金的幕后指使,依然逍遥法外。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杀。
虽然,在张毅自杀次日,殴打事件中四位蒙面人的背后主使赵某某,迫于压力向警方自首。但从张毅的绝笔信和其他人的说法看,尚有一些疑点未能解开。
比如,杨玉忠从医院转移现金,是否涉及经济犯罪?打人主使赵某某,与张毅平日无冤往日无仇,为什么会下此毒手?赵某某与杨某又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警方一一查清,还张毅一个公道。
人们关注张毅事件,既不是因为他的兰州大学校友身份,更不因为他医学专家的身份。因为他首先是个普通的公民。而每一个普通人,都有着免于恐惧和威胁的权利,在这起事件中,张毅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身心两个方面都受到恐惧和威胁。
此外,人们关注张毅事件,还因为绝笔信中指出,迫害张毅的一方,采用了非常野蛮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人与人之间,股东之间,有矛盾有纠纷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现代法治社会,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合理合法的渠道,任何人都不应当用雇佣打手的方式来胁迫他人。这种依靠强权,雇佣打手的黑社会行径,不能被容忍或者忽视。
好在,1月28日,河北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安次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杨玉忠涉嫌刑事犯罪,经研究决定,暂时停止其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如果绝笔信中所述为真,那就必须对幕后黑手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张毅事件,希望各方能够查明真相,若张毅绝笔信所述属实,或许可将其作为典型案件予以关注,早日破解其中的疑惑,还张毅以说法。
法治社会,一个公民的枉死,激起的当是一声正义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