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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宠物有风险 临时寄养需谨慎

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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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先生是一位犬类爱好者,2017年4月,他花费5万元购买了一只恶霸犬,但该犬却在寄养过程中意外死亡,心痛之余还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遂将宠物店老板诉至昆山法院,要求全额赔偿。

据顾先生称,他在购买宠物恶霸犬前即与宠物店老板刘某相识,并向其咨询有关法斗犬和恶霸犬的市场价格,以及一些恶霸犬饲养的注意事项。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对比后,顾先生最终花费5万元在市场上购买了一只7个月大的恶霸犬。为了更好地饲养该犬,顾先生便与刘某签订了寄养保管合同,约定寄养期限为6个月,寄养费为每日50元,预付一个月1500元,由顾先生提供犬粮;如出现丢失、病亡等情况,由宠物店按市场价赔偿犬只金额或购买相同犬种。没想到,协议签订仅10余天后,恶霸犬不幸死亡。于是,顾先生要求赔偿其5万元购犬支出并退还预付的1500元寄养费用。但宠物店表示这并非其工作失误所致,不排除该犬前期有隐形的病情。

宠物店刘某表示,宠物店有一些常见的急救药物,还有一些循环通风系统,顾先生寄养的时候只有这一只恶霸犬,也只有这只犬只发生了死亡现象。恶霸犬寄养时花费的精力要比一般的犬只多,日常遛狗、照顾更加费时、费力,一般宠物店不愿意接收,尤其恶霸犬特别怕热,一到夏天容易出现意外,宠物店更是拒之门外。因为和顾先生是朋友关系,所以才同意低价寄养。而且恶霸犬是这一两年才刚刚流行起来的犬种,现在市场价格虚高。

最终法院认定,由于死亡犬只已埋葬处理,无法查明死因,而刘某作为寄养犬只的保管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尽职照看,对于犬只的死亡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并退还相关寄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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