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居民楼内开赌场 获刑八个月罚两万
江西法院网
男子不务正业,在一居民小区内租了一套房子用于开设赌场。2017年11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胡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被告人胡某承租本市东湖区一小区居民楼开设赌场供他人玩“牛牛”(一种纸牌游戏),按封庄金额5%、每次倒庄50元收取“抽头”。胡某将部分抽头1800元人民币购买欧派麻将机一台及沙发床一张。
2017年6月2日凌晨40分许,民警抓获被告人胡某及赌博人员张某等人,扣押“抽头”3300元、赌资17500元、麻将机两台、沙发床一张。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具并从中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胡某如实供述案情,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山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