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心扉消除怨恨 同甘共苦经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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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马某与被告向某系高中同学,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儿。婚后的夫妻生活中,一是因马某照顾孩子未上班,导致家庭收入少,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引发双方夫妻矛盾,双方与对方父母之间也产生一些矛盾。随着矛盾的加剧,导致原告有离婚的冲动,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及结果】
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且双方的部分矛盾涉及到双方的父母亲友,因此法庭决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未让双方父母和亲友参与庭审旁听。
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双方在法官的劝解下,彼此都说出了自己的真心想法,真诚交流,找准了矛盾点和解决办法,解开了心结。第一,关于家庭收入少的问题,双方认识到夫妻应该同甘共苦,男方承担更多的挣钱养家的义务,女方承担更多的照顾子女和家庭内部的义务,彼此辛勤劳动,提高生活质量。第二,关于与对方父母的矛盾问题,1.对于岳父在双方结婚时索要较高彩礼,婚后因双方夫妻矛盾又出言威胁女婿引发翁婿矛盾的问题,马某代自己父亲对向某进行了道歉,向某也认识到双方能结为夫妻是缘分,维系感情基础靠的是夫妻之间的爱情,应该消除对岳父的隔阂,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2.对于婆婆干涉儿媳经常回娘家玩耍的问题,向某也指出了自己母亲的不当之处,马某也认识到应多和婆婆多加沟通,消除误会。第三,关于夫妻之间缺乏信任的问题,马某认为向某在电话上骂了自己的闺蜜,向某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这一行为,马某宁愿相信闺蜜不相信自己,缺乏对自己的信任,双方认识到夫妻之间应该彼此真诚相对,不应完全相信朋友的话,引发夫妻之间的矛盾。第四,对于夫妻之间缺乏原有的恩爱的问题,双方认识到,结婚后双方为了家庭和生活而奔波,确实少有了原来恋爱时的生活,影响了夫妻感情,双方在今后应多交流,促进夫妻感情更加深厚。
原告与被告在没有亲友旁听的情况下,经法官进行劝解,双方真诚进行交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与对方进行沟通,最终在法庭主持的调解下,自愿和好。
【法官说法】
本案的法官说法在于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打消了双方说真心话的顾虑后,能够坦诚相对,真诚交流。如果采取传统的公开开庭审理,那么双方针对以上的矛盾,在庭审中是很难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的,一是有的话说出来会增加矛盾又难以面对亲友,二是有的话碍于脸面问题难以启齿,因此达不到真诚交流的效果。在家事审判改革前,离婚案件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开庭为例外,当事人往往不知道可以申请法院不公开开庭,所以在公开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陷入对抗状态,庭审发言又陷入两难境地。夫妻生活往往与其他亲属朋友息息相关,甚至不少矛盾往往就与近亲属有关,此时说真话可能会难以面对众多亲属,甚至会加深矛盾,如果不说真话,夫妻之间又缺乏一些真诚的交流,无法找准矛盾。在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时,由于当事人的隐私权得到保障,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可以较好的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之间也能够彼此真诚相待,即使不能够和好,也能够较理智的处理离婚问题。离婚毕竟是夫妻双方的私事,涉及较多的隐私问题,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离婚案件,能够更多的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也能够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畅所欲言的场所,能够更好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