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小三欲索回包养费 法院依法驳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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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公然包养二奶,女方要求断绝关系后,男方却心有不甘、不择手段索要返还包养费。日前,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阳某要求被告程某偿还欠款五万元的的诉讼请求。
原告阳某,三十出头年纪,事发时已经结婚成家,为人丈夫。被告程某事发时年仅19岁,正当花季。原告阳某早年外出打拼,凭着自己年轻力壮,头脑灵活,善于交际等特点,通过承包一些小工地、小工程等,把自己的生产生活经营的颇有些声色,据其自己称已经积累了数百万元的财富,如果把阳某的奋斗放到社会主义人生观层面思考,阳某的打拼行为,是值得社会肯定和赞誉的。但是,多年在外打拼,原告阳某虽然积累了一定数额的物质财富,却免沾染不少社会陋习。
2015年某月,阳某因故在某医院偶遇该医院护士即被告程某,程某较好的容貌、凹凸有致的身形、富有挑逗性的眼神,刹那间深深吸引了阳某的眼球,阳某外表平静却难掩春心荡漾,他东扯一句、西拉一句,没事找事与程某搭话,夸夸其谈并不时炫耀自己如何如何富有来吸引程某某注意力,以赢得程某的好感和艳羡,作为一个已经结婚成家的男人,阳某猎艳心态暴露无遗。
俗话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但是,原告阳某和被告程某却并非如此,他们其实各自怀揣不同心思和目的,因而在各自的脑海里和内心中,却是说者有心听者也有意。短暂的相识交流,原告阳某和被告程某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也为这个故事的延续埋下了伏笔。此后,原告阳某以追求被告程某为名,开始了对程某有计划的攻心战,程某虽然知道阳某年纪较大,面对阳某的追求,并没有明确拒绝。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原告阳某和被告程某终于发展成超出一般男女朋友的关系。期间阳某坦诚自己已婚成家,追求物质的程某没有太过在意,至此,原被告不正当的关系,使他们一个成为对婚姻、家庭、妻子的背叛者,一个年纪轻轻却成为被人包养的“二奶”。此后,原告阳某和被告程某维持情人关系达半年之久,期间阳某因每月给付程某生活费、住院看病、赠送苹果手机等共计花费近五万元,而程某也因怀孕流产等作出了身心健康方面的付出。
就在原告阳某和被告程某维持偷偷摸摸情人关系半年后,突然有一天被告不理原告了,任由原告怎么哄,程某始终铁了心不再理会阳某,双方关系因此闹僵。阳某心有不甘,在费尽心思也无法求得“美人”回心转意后,竟然要求被告返还其给付的钱物。在阳某“威逼”下,被告程某出具了一张欠原告阳某5万元的欠条。在原告阳某和被告程某非法情人包养关系破裂的两个月后,阳某持着程某出具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程某偿还五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阳某虽然向法院提交了被告程某出具的欠条,但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原告阳某给付被告程某的财物不是出于双方借贷的本意,而是基于为维持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包养关系双方之间的索取与给付。被告程某向原告阳某出具欠条的行为属对双方维持不正当关系期间的财物的结算,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关系。原告阳某已与他人登记结婚,被告程某明知原告阳某已婚,双方仍保持不正当关系,有悖社会主义道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具有合法性基础。故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