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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媒体:“和稀泥”平息不了青岛龙虾事件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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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据说,“天价虾”又“游”回青岛了。有西安游客爆料称,他们一行几人上月末来青岛旅游,经出租车司机介绍到一家饭店就餐,结果“的哥”口中70元一斤的虾结账时变成了368元一斤。崂山区官微28日发布消息称,当地多部门组织了联合检查,该店已经停业整顿。

共计968元的餐费最终退还了950元,饭店也停业整顿了,但有关“天价虾”的争论没有停止。有网友联想到两年前的“38元大虾”事件,再度拿出了“黑店”的标签,甚至把批评对象扩大到了事发地青岛。也有青岛当地人打抱不平,现身说法为“龙虾三吃”近千元的价格辩护,转而指责游客不懂行情还贪小便宜。双方争论的焦点显而易见,那就是饭店的虾是否明码标价,就餐游客是否遭遇了价格欺诈。

纵观事件的发酵过程,围观者在判断事件性质时,依据的更多是“常识”而非事实。比如饭店是的哥推荐的,比如店员“及时”将龙虾烫死,又比如结算时有人“围了上来”……这些游客爆料的细节,很容易给人留下一种印象,那就是外地人被“套路”了。然而,除结算单截图之外,上述内容只是“一面之词”。判断是否价格欺诈的关键事实,比如是否明码标价,其实并不清楚。如果能够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价格高些低些都证明不了什么。

为避免因事实扭曲造成误伤,相关部门给出的权威信息尤为重要,这是澄清事实、平息争论的关键。遗憾的是,当地监管部门对这件并不复杂的事情进行了联合检查,却迟迟没有公布调查结果,最开始的“官方发布”也没有说明“停业整顿”的原因,是店主心情不佳主动停业,还是被查出了问题被动停业。如果价格欺诈或强买强卖属实,仅停业整顿恐怕还不够,游客有权在退款之外要求赔偿,而不是被无端指为敲诈;如果不属实,停业整顿怕是没有道理,只能让青岛当地人因蒙受“不白之冤”生出更激烈的抵触情绪。

脱离了事实真相的处理,说白了就是“和稀泥”,用“危机公关”来替代应有的依法办事,意图息事宁人,以最快的速度淡出舆论视野。然而,从当地人与游客之间几天来的“舆论战”看,息事宁人的意图显然没有达到。不仅如此,“和稀泥”也无助于解决问题。“饭托+黑店”并不存在的话,依法调查并公开事实是化解误会的最有力武器;就算是欺诈真的存在,也没有必要“护短”,在互联网时代,如此“护短”无异于掩耳盗铃,还不如依法调查处理,并加以常态化监管,从根本上把“短”消除掉。

记得两年之前,本报就问过《“青岛虾”不缺监管,监管者谁来监督》。两年过去了,相关部门应对舆情的反应速度确实变快了,但用“危机公关”替代常态化依法监管的态度,并没有多大改变。当地官方于7月31日傍晚发布的调查结果,可谓姗姗来迟,尽管最终还了饭店一个清白,舆论场上的“硝烟”也可以散了,但不得不说的是,这期间的曲折过程以及这一过程给各方带来的损失,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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