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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取走骨灰殡仪馆不退寄存费?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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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化讯(实习记者 陆璇) 5日上午,长春市民汪先生致电新文化报,向记者诉说取走已故父母骨灰的遭遇。汪先生父母的骨灰寄存在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朝阳沟殡仪馆。“我父亲是在2012年去世的,母亲是2014年去世的,母亲去世后,我就将父母的骨灰放在一个‘夫妻间’里。”谈到价格,汪先生称,“夫妻间”的收费是300元一年,一年一续费,他是在去年8月18日缴的费用,应该是今年的8月18日到期。“可是,我7月2日去取父母骨灰的时候,没有人退还我剩余一个多月的费用,这些钱不退给我了吗?”

5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致电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朝阳沟殡仪馆,骨灰寄存处的负责人李先生说:“拿着寄存时开的收据是可以退还剩余费用的,具体退还的金额,要根据系统中剩余天数。”据新文化记者了解,汪先生能够退还的金额为20元左右。李先生表示,殡仪馆是有明确收费标准的,并且每天的收费都会上缴中心,不存在个人私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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