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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给救护车让道 曝光可申请消除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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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傅超杰
金陵晚报记者 于志兵

近期,网络上有个热议话题:“当你驾车停在红绿灯路口,排在第一个,后面有一辆闪灯鸣笛按喇叭的救护车,你会不会选择为它闯红灯让路?”
网友阵营泾渭分明,记者从南京几个部门了解到,在南京,驾车人一般不会遇到这种纠结的问题,司机可以没有负担地选择正方的做法。
这是近日某大型网站进行的话题类调查,网友跟帖热情高涨,形成了正反两种意见,总参与人数近万。
“救护车是干什么的?救死扶伤的,假如因为我没有让行,耽误了病人救治,岂不是会终生内疚?相对一条鲜活的生命,个人的一点扣分罚款又算什么?”
“交通法规规定闯红灯罚款扣分,如果没有紧急情况,这样的处罚力度还可以,但如果比起救死扶伤,这些都不是事。”
“我就说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一次,我开车停在红灯前,这时候后面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我犹豫一秒冲了红灯,心里七上八下!转念一想,如果我不闯红灯,病人因为此而死在我身后的救护车里,我一辈子不能原谅自己!”
正方的态度很坚决,反对方的网友则强调不是没有同情心,主要是担心因此而闯了红灯,产生了罚款,事后不好处理,怕耽误时间。
江苏容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萍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对于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比如红绿灯监控、行车仪拍摄,有这些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上面的行为的就可以消除。
南京市交管局曝光台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司机立即选择避让(确认安全条件下),闯红灯后,应及时向交管部门曝光台反映,提供车辆的车牌号和时间地点,之后注意查询是否产生曝光记录,如果确定曝光,交管部门会调取当时的现场视频,确认司机的反映是否真实,如果反映属实,则会撤销此次曝光,不需要司机们前往奔波自行取证。
南京市急救中心方面表示,《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明文规定,车辆因避让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所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核实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条例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见习记者 傅超杰
金陵晚报记者 于志兵

近期,网络上有个热议话题:“当你驾车停在红绿灯路口,排在第一个,后面有一辆闪灯鸣笛按喇叭的救护车,你会不会选择为它闯红灯让路?”
网友阵营泾渭分明,记者从南京几个部门了解到,在南京,驾车人一般不会遇到这种纠结的问题,司机可以没有负担地选择正方的做法。
这是近日某大型网站进行的话题类调查,网友跟帖热情高涨,形成了正反两种意见,总参与人数近万。
“救护车是干什么的?救死扶伤的,假如因为我没有让行,耽误了病人救治,岂不是会终生内疚?相对一条鲜活的生命,个人的一点扣分罚款又算什么?”
“交通法规规定闯红灯罚款扣分,如果没有紧急情况,这样的处罚力度还可以,但如果比起救死扶伤,这些都不是事。”
“我就说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一次,我开车停在红灯前,这时候后面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我犹豫一秒冲了红灯,心里七上八下!转念一想,如果我不闯红灯,病人因为此而死在我身后的救护车里,我一辈子不能原谅自己!”
正方的态度很坚决,反对方的网友则强调不是没有同情心,主要是担心因此而闯了红灯,产生了罚款,事后不好处理,怕耽误时间。
江苏容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萍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对于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比如红绿灯监控、行车仪拍摄,有这些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上面的行为的就可以消除。
南京市交管局曝光台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司机立即选择避让(确认安全条件下),闯红灯后,应及时向交管部门曝光台反映,提供车辆的车牌号和时间地点,之后注意查询是否产生曝光记录,如果确定曝光,交管部门会调取当时的现场视频,确认司机的反映是否真实,如果反映属实,则会撤销此次曝光,不需要司机们前往奔波自行取证。
南京市急救中心方面表示,《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明文规定,车辆因避让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所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核实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条例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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