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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这些路口(路段) 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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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小菡)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永川区经济建设服务,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根据公安部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启用违停抓拍设备路段

(全区违停抓拍时间为:8:30—20:30)

(一)人民东路

1.港宏宾馆路段2处;

2.天秀锦地路段2处;

3.文化艺术中心路段2处;

4.人大门口1处。

(二)人民西路

1.帝琴花园大门2处;

2.人人乐路段2处;

3.政协门口1处;

(三)人民南路

新华书店门口1处

(四)红河中路

文化艺术中心红绿灯上1处。

(五)文昌路

神女湖小学路段2处

启用货车禁止入城抓拍

(一)花果路1处; (二)凤凰大道米兰阳光路段1处;

(三)凤凰大道格林童话路段1处; (四)双楼路1处;

(五)凤兴路1处。

启用红绿灯抓拍系统路段

(一)永师路(柳和物流园);

(二)和畅大道与红河南路交叉路口;

(三)和畅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路口;

(四)兴龙大道(塘湾大桥);

(五)兴龙大道(城市职业学院);

(六)渝隆路(大安幼儿园);

(七)和顺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路口(香水湾);

(八)大峰路(大涧口);

(九)理文滨江路(西三环松溉下道口);

(十)理文滨江路(松溉火力发电厂前三岔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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