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这些路口(路段) 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小菡)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永川区经济建设服务,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根据公安部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启用违停抓拍设备路段
(全区违停抓拍时间为:8:30—20:30)
(一)人民东路
1.港宏宾馆路段2处;
2.天秀锦地路段2处;
3.文化艺术中心路段2处;
4.人大门口1处。
(二)人民西路
1.帝琴花园大门2处;
2.人人乐路段2处;
3.政协门口1处;
(三)人民南路
新华书店门口1处
(四)红河中路
文化艺术中心红绿灯上1处。
(五)文昌路
神女湖小学路段2处
启用货车禁止入城抓拍
(一)花果路1处; (二)凤凰大道米兰阳光路段1处;
(三)凤凰大道格林童话路段1处; (四)双楼路1处;
(五)凤兴路1处。
启用红绿灯抓拍系统路段
(一)永师路(柳和物流园);
(二)和畅大道与红河南路交叉路口;
(三)和畅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路口;
(四)兴龙大道(塘湾大桥);
(五)兴龙大道(城市职业学院);
(六)渝隆路(大安幼儿园);
(七)和顺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路口(香水湾);
(八)大峰路(大涧口);
(九)理文滨江路(西三环松溉下道口);
(十)理文滨江路(松溉火力发电厂前三岔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