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因家人不给钱赌气2.5万元卖掉肾(图)
华商报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栗庙新村的一栋民宅。这里曾经是卖肾团伙租来建立手术室的地方。该团伙在这里实施犯罪6次,其中4次成功 华商报记者 薛振宇 摄
12人卖肾团伙基本信息
在湖北这起非法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中,12人卖肾团伙,除了组织者邓大伟、中介张丰曾经想卖肾没卖出去,另外两名看护边成福、潘帅,两名中介黄邦海、欧海明都是曾经的卖肾者。
从受害者到参与犯罪,“卖肾江湖”的一条规律
辽宁人边成福、四川人潘帅的肾是2013年1月在邓大伟的手术室里摘除卖掉的,价格都是3万元。当时,边成福26岁,潘帅才19岁。
湖北人欧海明是在新疆一家医院将肾脏以45000元价格出卖。2012年10月认识了邓大伟,帮邓带人体检兼做中介。2013年初,江西人黄邦海因经济困难,想在北京卖肾,认识了张丰。4月中旬,经张丰介绍,他在济南将自己的肾脏以35000元的价格卖掉。后张丰介绍他也成为一名手术中介,帮助联系“受体”,邓大伟答应每介绍一个人做30万元的肾移植手术,就给他2万元介绍费。
深圳的钟某出价36万元移植肾,就是黄邦海做成一个成功单子,挣了6万元。
卖肾者转身变参与者,受害人变成罪犯。在卖肾江湖里,这似乎已经成为一条有迹可循的规律。
公开资料显示,卖肾江湖中,“供体”多为年轻人。卖肾理由大多是“玩网络游戏”、“欠了赌债”等等。但卖肾之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经济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会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有的干脆就在卖肾的浑水江湖里继续混下去。
法庭上,再过一个多月就要满21岁的潘帅说,他是为了还信用卡欠债才卖肾的。
每年合法肾移植不足4000例,却有100万人等待
钟某是一名在邓大伟的手术室里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的“受体”。
2013年3月,患有尿毒症的钟某在网上与黄邦海取得联系,商定由黄邦海带他在私人手术室以36万元价格进行肾脏移植手术。6月份,他和妻子来到武汉,乘坐一辆白色面包车到邓大伟的手术室现场参观。7月7日,他在这里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
袁某也是一名尿毒症患者,需要换肾,但在正规医院一直没有排到。什么时候能轮到他,他心里也没底。后来,一个朋友说网上有人可以换肾,并告诉他一个电话号码。
袁某拨打了这个电话。机主便是中介欧海明,自称“小王”,初步谈好以38万元的价格进行肾移植手术。
在一家大医院抽血体检后,2013年8月17日上午7时,袁某和一位朋友被邓大伟安排的银灰色商务车带到手术室。手术尚未开始,警察便出现了,手术因此也没有做成。
这一次意外的手术中止,对袁某来说,幸或不幸,还真不好说。华商报记者几经努力,未得到其更明确的信息。也许,他还在正规医院重新排队等候手术。或者,还会到网上再次寻找做非法肾脏移植的机会。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一年因肾功能衰竭依靠透析维持生命者超过100万人,而每年合法肾移植手术不足4000例。不可否认,正是这样的市场需求,才出现了肾脏买卖这样的变态江湖。为应对新变化,2007年,我国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即《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从当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鉴于涉及人体器官犯罪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规定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尽管如此,但今年买卖人体器官的案件仍层出不穷。各地虽然严厉打击,也挖出了不少犯罪团伙,但在网络上QQ群里,类似交易、讨价还价的信息仍到处充斥,丝毫未见减弱。谁也不知道,现实中还有多少个黑手术室仍在运作。
2014年8月20日,号称中国最大一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在北京一中院终审宣判,15名被告人在2010年间共摘除移植51枚肾脏,获利1034万余元,该团伙在出租屋内进行活体肾脏摘除,再通过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实施肾脏移植牟取暴利。组织者被判徒刑12年,其他人则分获9年至3年半不等刑期。
令人震惊的是,据多名被告人供述,该团伙还在北京海淀区六里屯村、树村后营等地租房,提供吃穿养着供体们。最多有几十个供体,大部分都是急着用钱又没有正当职业的人。当麻醉醒来之后一枚肾脏已不知去向,换来的仅仅是2万到2.5万元不等的报酬。
其中一个供体张某的故事很有代表性。高中辍学后,其离家打工却依旧常向家人要钱,开始时家人还给,后来家人不再供他日常花销。张某则赌气跟家人说不给钱就卖肾。家人不信,张某便在网上搜索做供体卖肾的信息,并和对方联系谈好,以2.5万的价格成交。随后坐火车从内蒙古赶到北京接受摘肾手术。
在海淀区一个出租房内,张某发现还有很多供体,都在等着配型卖肾换钱。
(原标题:还有多少个黑手术室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