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小区对储藏室是否该收物业费依照不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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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物业费都是按面积收取,但储藏室究竟该不该收物业费呢?这个问题让衡水市区的孙女士有些糊涂,因为她先后居住的两个小区收费标准不一。
孙女士说,她在衡水市胜利路某小区住了10来年了,物业公司收费都是按房子的建筑面积计算,储藏室是不计算在内的,她一直以为物业费与储藏室没有任何关系。今年她搬到了和平路某小区,物业公司收费的计费内容除了房子的建筑面积外,还包括储藏室的建筑面积。后来,她询问了亲戚朋友住的小区物业收费情况,发现有的小区储藏室收物业费,有的不收。都是衡水市区的小区,收费标准怎么会不同呢?这让她一头雾水。
衡水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衡水现行的法律法规,住宅物业收费计费依据是规划图,也就是说规划图上有的建筑面积都是可以收取物业费的。多层住宅一层储藏室都在规划图上,应该收费物业费。如果小区物业不收,那是小区物业自行掌握的。目前衡水市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2006年制定的,当时衡水的高层住宅还很少,该管理办法已经滞后了。2014版《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他们会尽快修订《衡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明确储藏室是否收取物业费、小区停车收费等一系列敏感问题。
他山之石
山东规定储藏室不收取物业费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也就是说,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即根据房产证上填写的面积征收。同时规定,储藏室不收取物业服务费。
关于空置房是否如数缴纳物业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责任编辑:于越杨 SN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