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小龙虾外卖吃出横纹肌溶解 餐饮店要赔1万多元!法院凭啥这样判?

新民晚报新民网

关注

新民晚报记者 袁玮 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夏女士因食用外卖小龙虾引发急性肠胃炎,导致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要求涉案小吃店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2.3万余元。长宁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小吃店赔偿夏女士1.1万余元。小吃店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外卖小龙虾吃出横纹肌溶解?!网络图


事件回顾
去年8月5日晚上,夏女士通过手机拨打一家小吃店的外卖电话,买了十三香小龙虾、白灼小龙虾各2斤,付款200元。
当晚,夏女士与母亲一起吃小龙虾,夏女士大约吃了2斤,夏母大约吃了1斤。据夏女士称,当晚临睡前就觉得肚子有点不舒服,之后,她母亲在次日零时许,她自己在次日凌晨2点半左右,先后出现呕吐现象。到早晨5点钟左右,母女俩都出现了背部及颈部肌肉酸痛,头晕、恶心、四肢乏力等症状。
清晨5点半,夏女士驾车去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横纹肌溶解。


横纹肌的病因十分复杂。


去年11月,夏女士向长宁法院起诉,认为


小吃店外卖的小龙虾不干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对她遭受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38万元。


小吃店则认为


自己证照齐全,从业人员都有健康合格证,也没有听说当天食用他们店小龙虾的其他顾客出现类似症状,因此不同意夏女士的诉讼请求。


经夏女士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夏女士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横纹肌溶解后所需的休息、营养、护理期间,以及夏女士该症状与食用小龙虾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相关鉴定意见为:


患者出现横纹肌溶解的确切原因目前尚无定论,可能由两个原因导致:


一是食用不洁食物引发病毒感染;


二是剧烈运动后导致。


如果有证据证明小龙虾是不干净的,则不能排除食用小龙虾与产生横纹肌溶解这一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就现有材料无法给出鉴定意见。


公开开庭审理后,长宁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小吃店应赔偿原告夏女士1.12万元。


承办法官傅君解释说,在类似案件中,被告方负有比原告方更重的举证责任。


以本案为例,原告就当晚购买、食用小龙虾,次日凌晨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并于次日清晨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横纹肌溶解等提供了相关证据。法庭依生活常理,推断原告因食用小龙虾不适而去医院治疗有着比较强的关联性。


同时,结合鉴定机构的意见,不能排除原告就医与食用不洁食物之间的关联性。因此,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一方。


夏季食用小龙虾,务必注意卫生情况。


被告作为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小龙虾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而且,事发盛夏时节,天气较为炎热,被告外卖的小龙虾又是直接食用的食品,被告理应对小龙虾的来源、烹饪的成熟度、容器的清洁度以及外送包装的适宜性等更为注意,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食品安全。


但在本案审理中,被告对这些都没有提供证据证明。


综合本案具体情况,法庭认定被告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告向被告主张80%的赔偿责任,法庭予以准许。


编辑:宋祖礼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民晚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