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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广告替人办理3本假护照 男子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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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小广告替人办理3本假护照 男子获刑1年半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 通讯员黄斌)高某为牟利,以每本2万元的价格为李某等3人提供伪造护照证件3本。新京报记者今日上午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高某犯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电子护照难造假 办“补发护照”

据介绍,高某自2005年至今,一直在东直门使馆区附近通过发放匿名广告名片等方式,招揽签证、复印、保险、机票、翻译等业务。2013年10月,家住朝阳区的李某通过广告名片联系到高某,问其是否可以代办护照,高某应允。后两人见面商定,每本护照需收取费用2万元。随后李某将自己等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照片等交给高某用以办理护照。

据高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其将李某等三人的身份信息材料交给一位专门做假证的女子,并支付该女子2500元定金,约定2-3个月内交付证件。因为自2012年开始国内已统一使用电子护照,难以伪造,故高某要求该女子将护照做成是驻某国的中国使馆补发护照,护照签发地为该国首都。

“客户”持假护照出境被扣

高某与该女子均以直接见面的形式进行协商、交易,但并不知该女子的具体信息、地址。后高某向李某交付伪造护照,李某提出三本护照先给高某1万元,剩余的5万元钱等确定护照没问题的时候再给,高某同意。2014年7月,李某等3人持假护照在从珠海出境时被边检扣下。2014年10月,警方在高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

三中院审理认为,高某为牟私利,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中国普通护照,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裁判。

法官提醒,中国公民办理护照要通过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切莫被非法中介或咨询公司诱骗。若心存侥幸,不仅损失钱财,还会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

编辑:戴玉玺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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