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余蓉
8月11日,读者刘女士打本报96258热线电话询问,她妹妹的老公是独生子女,夫妻在去年11月生下第二个孩子,却被告知须缴纳社会抚养费。现在不是已经实行单独两孩政策了吗?为何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3月28日前的单独两孩生育,仍属违法
刘女士称,自己妹妹妹夫均是湘乡市毛田乡人,夫妻俩在去年11月生育了第二个孩子,今年7月底前去毛田乡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工作人员告知其必须出具准生证。夫妻俩前去毛田乡计生办补办准生证,工作人员告知其属于违法生育,按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3万余元,才能补办准生证。
刘女士认为,目前我省已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妹夫是独生子女,可以享受政策,生第二个孩子并不是违法生育。
针对刘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我省于今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议案》,当日生效。在这之前的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行为,均属于违法生育。刘女士的妹妹生育二孩的时间在今年3月28日之前,毫无疑问是违法生育。
违法生育应当要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如社会抚养费征收、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等。刘女士妹妹、妹夫夫妻两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新生儿落户,
不应“绑架”准生证
对于毛田乡派出所工作人员需要准生证才给孩子落户的做法,刘女士也觉得不能接受:“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就应该上户口,为何要‘绑架’准生证,这岂不是父母犯错让孩子买单?”
记者了解到,关于将落户、入学、低保与父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挂钩的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应当坚决禁止。早在上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计划生育婴儿落户的规定和法规。今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相继出台户籍“新政”——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这符合国家的规定,也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地方依然存在新生儿上户口需出具准生证的情况,这与国家规定是不相符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多通过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技术服务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也要依法依规。
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妇生二孩前,
必须申请再《生育证》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妇,在生育第二个孩子之前,应该按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证》。若未办理再《生育证》就生育第二个孩子,也要对其按夫妇上年度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后补办再《生育证》。
为方便单独夫妇办理再《生育证》,省卫生计生委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单独夫妇可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申请表,按照申请程序的要求办理。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依法尽快审批,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延期审批的,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父母或其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可以上门办理。
(原标题:为何要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