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放生不再成为“杀生”?
南方日报
11日晚,注册地为深圳的一位微博女网友一组放生图片引爆微博,其中几张疑似放生毒蛇进公园的图片更是引起网友的不安。从12晚至13日,深圳公安已经表态,就此展开调查,放生地尚未明确。
尽管在引发网络热转后,该网友先后删除了自己所有的照片并改名,但由此引发的放生争议已悄然升温。12日,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大型景区和公园,调查发现虽然公园都有禁止放生的规定,但仍有市民悄悄放生龟、鱼和小动物。
省放生协会提醒,首先,放生的物种、放生的地域都需要考究。盲目放生除了容易造成杀生外,还给社会造成负担。放生行为本是值得肯定,但在实施时要注意科学、文明的方法。
白云山
曾有人在寺庙后山放生兔子
12日上午,记者来到白云山。在南门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白云山是不能随意放生的,但在山腰的能仁寺可以适量放生。工作人员表示,鱼类、兔子和鸟类可以放生,但蛇、蜥蜴之类的危险动物是禁止放生的,“一旦被管理处抓住将给予口头警告或没收动物,不过没有处罚措施。”
在能仁寺,记者看到,这里有放生池。旁边一块落款为“白云山景区管理局”的放生管理办法就标明,放生活动需要经过多重审核,对于动物的种类也有严格的指引。不过,能仁寺保安表示,根本不能办这么多审批,原则上不能放。放生者都是自主前来,鱼类、鸟类可以通融,其他的则不行。“有人干脆把兔子放生在后山,结果没几天就死了两只。”
越秀公园
有市民违规放生鱼类
12日,越秀公园依旧熙熙攘攘。公园规定,平时不允许携带宠物入内,也禁止游客放生。如果见到有人放生动物,保安会加以制止。“公园是不允许游客带动物或者宠物进来的。如果游客带了(动物),我们在门口一定制止。”越秀公园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表示,管理人员暂时未发现有市民在公园放生动物。
而越秀公园一名保洁阿姨则告诉记者,她曾发现有人来公园放生动物,但基本都是些鱼类或者乌龟,未曾见过放生蛇类等危险动物。在走访中,公园保安向记者透露,由于公园没有安检设施,范围大、环境复杂,游客很容易把动物偷偷带进来放生。
■调查
放生巴西龟锦鲤破坏生态
广东放生协会是全国首家放生类的组织。据工作人员介绍,协会下属有很多民间放生组织,定期组织放生活动,“我们对放生的物种有严格的限制,以鱼和鸟类为主,集中在全省的放生平台进行,以广州为例就有新洲码头和海珠湖湿地公园。”
协会副秘书长利智雄分析,社会上大部分的放生行为多是民间组织,带有宗教性质。尽管放生的数量庞大,但多数是盲目行为,缺乏科学的指导,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放生外来物种。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副主任李仁养说,广州市民放生的野生动物主要集中在鸟类和龟类这两大类,近年来没有接到因放生动物发生的投诉。不过,放生后鸟类成批死亡的相关“报料电话”偶尔能接到。鸟类最常放生的是麻雀,而龟类则包括山龟、巴西龟。
利智雄说,在佛教的宗旨里,倡导众生平等,在某些人看来,放生本地物种和外来物种没有区别。他说,放生最多的是外来物种巴西龟,直接放进公园的湖里,任由生长繁殖。生命力顽强的巴西龟一旦进入新的环境,自然爆发出强烈的入侵性,本地龟将面临灭顶之灾。“牛蛙、罗非鱼亦然,它们会迅速占据空间,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值得一提的是,外表靓丽的锦鲤也不是放生的合适选择,“因为锦鲤放到水里,很容易同化其他鲤鱼,家养的鲤鱼逐步向锦鲤变化。”利智雄说道。
盲目放生平添社会管理压力
“什么物种适合放生,什么不适合?要有综合考量。”利智雄说,错放了危险物种,则不只是盲目放生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2012年5月,广佛交界千灯湖公园就发现一条长吻、背部有黑色斑点的奇怪“大鱼”,疑似长嘴鳄,有10多斤重,近1米长。据称是放生所致,有关方面组织力量围捕,吓得前来悠闲的市民落荒而逃。2012年底,大学城被爆有人在中环路放生蛇类,导致中大和广外的学生人心惶惶。利智雄坦言,学校还得组织保安和专业捕蛇队处理,盲目放生无异于给社会“添乱”。所以,放生地点应尽可能选择偏远的山林或者湿地公园。
李仁养告诉记者,由于部分市民有放生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野生动物的非法捕猎,同时也增加职能部门的管理难度。譬如平时在检查鸟类市场时,不时看到一些鸟档有麻雀售卖,据档主说就是抓来卖给放生者的。
放生规范尚待进一步完善
记者走访发现,放生行为在民间很普遍,尤其是在各大寺庙,定期都组织市民到珠江边或湿地公园放生。以华林寺为例,工作人员表示,每逢初一、十五,寺里都组织热心市民带上鱼类到珠江边放生。
利智雄说,放生是善意行为,不能因噎废食,民间放生的盲目无序很大程度是缺乏明确的指引。记者了解到,我国与放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只是在个别职能部门管理范畴内有所提及。
例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提到放生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要分别到国家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报批等。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有农业部2009年4月1日实施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规定,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其中包括外来物种等。放流物种应依法检验检疫合格。
利智雄坦言,现时国内对放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只是在林业和农业部门在相关领域有些动物放生指引,但对于放生行为本身是缺乏指导的。例如,对于放生有害动物危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没有强制性措施,更无处罚可能。记者从网上查阅得知,云南滇池是国内少数对放生行为作出明文禁止的地方。
■专家说法
科学放生需科普
动物买卖须打击
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蛇类专家张亮说,目前我国很多放生行为都不科学,首先放生前根本没了解过物种有无在当地分布,错误地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如牛蛙、巴西龟之类。而另一方面,对放生地点缺乏考量,未经专家认定是否合适,“放生后动物无法存活,最终放生成了杀生。”
张亮说,据其观察网络图片,深圳女子放生的有眼镜蛇、水律和蟒蛇,而蟒蛇是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女子的行为已经违法。“不可否认,盲目放生某程度助长了野生动物买卖,买来放生,又被抓回去,如此循环形成了产业链。”
张亮表示,国家在放生方面缺乏法律法规,导致有人钻空子,打着放生的幌子牟利。科学放生除了加大力度科普,也需要职能部门强力打击野生动物买卖。
■部门说法
不提倡不反对
呼吁科学放生
广州野生动物保护办副主任李仁养说,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对于市民放生的态度是“不提倡、不反对”。实际上,爱心人士私自收购动物放生,对于保护野生动物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而且还存在不少危害。
首先,私下收购回来的野生动物没有经过检疫,私自放生到野外环境中有可能会造成疫病传播。官方在放生鸟类时,都要进行检疫,确保其不携带禽流感病毒。其次,许多市民不了解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经常将一些外来物种放生到野外环境中,危害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再次,收购回来的野生动物经过长途跋涉,在运输过程中就有可能死亡,即使存活下来也需要休养之后才能放生。但许多爱心人士往往忽略这一点,或根本没有场地条件让动物休养,最后造成“放生就是杀生”的遗憾。最后,私自放生野生动物还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比如将毒蛇放生到野外环境中,可能会咬伤群众。因此,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呼吁市民讲究科学,不要随意放生动物。
如果一定要放生动物,能否交给野生动物保护办这样的官方机构代为放生?李仁养表示,每年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数量很大,特别是在农历初一、十五。“以我们现在的人力物力,很难接收野生动物代为放生。最好的办法还是呼吁市民科学放生,尤其是不要从花鸟市场购买动物来进行放生。”
撰文: 记者 朱伟良 曾妮 詹鹏飞实习生 刘晓宇
(原标题:如何让放生不再成为“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