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高考腐败亟待司法更多介入
法制网-法制日报
针对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7月8日表示,已要求河南、辽宁两省展开认真调查,对举报反映高考加分存在的问题进行彻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高考违规加分是一个长期存在并且不断恶化的问题。此次河南、辽宁两省暴露出来的违规加分事实固然令人触目惊心,但又焉知不是冰山一角?近年来,被公开曝光的高考作弊事件无一不具有轰动性效应,对社会冲击力之大一波更甚一波,比如吉林松原集体舞弊案、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处处长受贿案。
高考本是实现社会人员正常流动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如果仍由其变质、腐化、堕落,将会动摇社会公平根基。正因为如此,这些年来,关于高考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各方人士纷纷献计献策拿出不同方案。
但我们应该看到,高考作弊绝非仅仅是考场之内的事情,而是深受社会整体环境影响,与权力、法治、道德都密不可分。就拿违规加分来说,如果没有相关材料的篡改、造假,又岂能频频得逞?这样一种大面积篡改、造假行为,又岂是教育部门一家之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许多高考作弊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腐败现象,其根源并不都在教育圈子内部,权力与金钱的重重魅影横跨多个系统和领域若隐若现。
从以往诸多高考腐败案例来看,高考的每一环节都有可能沦陷。除了违规加分以外,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还包括高考移民、集体舞弊、花钱点招、冒名顶替、雇佣枪手。高考腐败者们往往利用合法性政策,通过权力与金钱交替运作,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不动声色间便完成鲤鱼跃龙门的过程。有钱有势者拥有多种方式为子女挤占高考有限的一席之地,考试者的竞争蜕变为考试者家长的竞争。
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倾向,同时也提醒人们,单靠变革高考制度本身,已经难以封堵无孔不入的高考腐败,设计再精密的制度也有可能被内外联手攻破。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考生合法权利,对高考腐败亟待司法更多介入。
总体而言,我国处理高考腐败作弊案件处罚依然偏轻,特别是对本该由司法处理的问题,一些地方只是轻描淡写进行行政处理了事。打击高考腐败,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有关规定,建立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的基本原则,而不能事先由有关部门自行调查,再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尤其是对那些里应外合、上下其手、团伙舞弊、多方造假的高考腐败窝案、串案,必须要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