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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标志不正规 贴车上也违法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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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一些实习驾驶员在车上贴不正规的实习标志,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机动车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官方网站(www. ccjg.gov. cn)发布了“关于实习期驾驶人打印实习标志的通知”,提示实习期驾驶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彩色实习标志,并悬挂或粘贴于车身后部,以免被处罚。您在网站的“网上车管所”板块中的“通知通告”栏里,可看到通知的内容,同时也能看到彩色实习标志,下载打印即可。

  汽车和摩托车的实习标志的大小不同,要求必须按照原始比例进行1:1彩色打印。其主色为黄色(Y100),配色为橘红色(M80Y100),汽车标志的“实习”两字大小为205磅的粗楷体,摩托车标志的“实习”两字大小为130磅的粗楷体。

  另外,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型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有关实习期的新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原标题:实习标志不正规 贴车上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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