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群众如家人 群众诉求如家事
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蒋剑平 戴勤
通讯员 罗健康
5月29日,邵阳市委书记郭光文收到一封感谢信,写信人李电丽再次感谢郭书记给了她“最重的关怀”。此前的5月16日,上访长达8年的李电丽跟新邵县供销合作社签了息访协议,并获得19万余元补偿费。
一个长达8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在17个工作日内得到圆满解决。是什么力量打破了僵局?是什么情怀感动了上访人?该案包案责任人郭光文深有感触地说:“只有把讲感情、讲法律、讲政策、讲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力量。”
带着感情处理信访
今年4月,邵阳市把市、县两级领导带头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市里摸排出34个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积案,每个积案由1名市级领导包办,再从相关单位抽调数名干部组成包案小组,各组“一包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市委书记郭光文包的是新邵县李电丽案。
1962年出生的李电丽,原为新邵县供销合作社下属单位严塘镇供销社出纳员。2004年5月,李电丽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经历了县法院判决无罪释放、再次逮捕判决有罪并收监、再审判决宣告无罪、国家对其服刑期间的赔偿到位、民事判决返还财产等诸多法律程序。2006年7月出狱后,李电丽多次上访,提出多项诉求,相关单位反复做工作,但多年来一直没能和她取得共识。
郭光文对参加办案的同志说,李电丽的一些诉求有不合理的成分,但即使这样,我们也要始终树立“来访群众如家人、群众诉求如家事”的观念,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感情上更加融洽,才能解开上访人的心结。
4月23日,郭光文来到新邵县信访接待中心,和李电丽面对面交谈沟通。在亲切的气氛中,郭光文对信访事项久拖未决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帮助李电丽认识到自身的一些原因。市委书记嘘寒问暖、入情入理的话,在李电丽心里泛起一阵温暖的涟漪。
从4月23日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到5月16日圆满解决,郭光文先后6次召集会议,研究协调并与李电丽面对面沟通。每次见面交谈,郭光文态度和蔼、话语亲切,如亲人和朋友般推心置腹。公务繁忙的市委书记对一位普通群众的事情如此尽心竭力,李电丽十分感动,更渴望把问题早点解决。
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
市委书记包案,这让包案工作组、李电丽及其家人都充满期待,认为案子处理中多少会得到特殊照顾。但郭光文主持召开第一次办案会时,就阐明了化解案件的“三不”原则:“必须坚持依法照章办事,不能因为包案人的身份而忽视依法照章办事,不能因为信访人的态度而偏离依法照章办事,不能因为责任人的困难而放弃依法照章办事。要体现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
第一次和李电丽见面时,郭光文就希望她依法照章办事、坚持理性思维,特别是在维权时要有理有据有节。
为了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包案小组吸纳了一名随案律师,同时动员李电丽聘请一名律师参与维权。李电丽选择了帮她打赢过官司的律师全程参与处理。
在办理过程中,包案小组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约见李电丽及其亲属,调阅相关资料、核实事实细节,并会同随案律师以及代理律师帮助李电丽科学甄别诉求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的地方。补发冤假错案发生时期的工资一项,包案组和李电丽及双方律师在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最后同意参照邵阳市职工月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发。随案律师吴刚强说:“最后采纳的标准,法理依据过硬,也是法院在办理类似案子中常用的,因此大家都可以接受。”
在依法照章的前提下,工作组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考虑到李电丽是受害方和胜诉方,按照有关规定,对她提出的精神和名誉损失、在索取赔偿的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了适当补偿。
就这样,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一条条、一项项、一笔笔仔细斟酌、计算和商谈,逐一敲定下来。赔偿、返还及补发的款项总额从60多万减到30多万元,再降到20多万元,最后达成共识:19.828166万元。
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的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贺利平说:“郭书记在包案化解李电丽信访事项的整个过程中,既没有以势压人,也没有乱开口子,而是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市化解信访积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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