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地锁,除了法律还要靠公德
新华日报
城市道路边、居民小区里,经常可以见到车主私自安装的地锁。记者1日跟随南京交管、城管人士执法时发现,用来占车位的,还有站桩、锥筒、石块、自行车、板凳等。
一个小时之内,交管联合城管在郑和南路一线没收站桩2个、地锁2个、石块4个,清理占用停车资源的非机动车5辆。交管部门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这种现象进行集中清理,还路于民。不过,民警们执法也遇到尴尬:对于行车道上的地锁、竖桩等,可以没收,但没法处罚。
根据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最近出台的有关地锁清理问题的研究意见,在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地锁的,属于“占用或者损坏市政设施”行为,由城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在城市道路的行车道上设置地锁,且影响行人安全或者道路通行的,由交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整改,拒不整改或再次违反的,只能依法强制排除妨碍。
小区内设置地锁的行为,同样缺少处罚依据。鼓楼区城管局热河南路中队副中队长高舟就比较头疼:“有的小区我们一天能接到几十个关于私设泊位、打地锁的举报,有的地锁甚至占用了消防通道、妨碍居民出行。我们有执法权,但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只能以劝导为主、设置者愿拆除时出点力。”
法律法规要完善、盲区该填补,但南京交警六大队副大队长苏建富认为,停车资源缺乏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一方面应在小区内规范停车,设置单向通行道,打通区内交通‘微循环’,另一方面可以在小区外增设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让更多的车有位可停、有序停放。”
本报记者 任松筠 本报通讯员 张 伟
(原标题:解开地锁,除了法律还要靠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