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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十五罪,“黑老大”刘汉昨受审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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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在湖北省咸宁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当天,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5个法院7个审判庭同步公开审理该案。

法院门口设数百米警戒区

31日上午一大早,咸宁市中院门口设置了长达数百米的临时防护栏,法院正门对着的咸宁大街,法院一侧的街道封路。上午8时许,刘汉身着黑色衣服,被两名警察押入法庭。

记者获知,咸宁乃至湖北当地政府相当重视本案开庭,不仅早在开庭前夜就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设置长达数百米的警戒区,还专门从武汉调集大批警力维持庭审内外的现场秩序,更是要求被告的代理律师们统一集合、统一着装、统一进场,并免费为参与本案的律师们新制了律师袍。

此案中,刘汉涉嫌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碍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以及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15项指控。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除自然人外,汉龙集团涉嫌单位犯罪亦被列为被告。被诉犯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七个审判庭同步公审

昨天中午12时许和18时许,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举行了两次情况通报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张晓武作了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20日就刘汉、刘维案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后,及时向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依法告知并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刘汉、刘维等人委托的49名辩护人在庭前充分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

为了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庭审效率,检察机关对刘汉等36人分七案起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立案受理。昨天上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5个法院7个审判庭同步公开开庭审理。其中,第一至第六合议庭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安区人民法院、通山县人民法院等地点审理刘汉、刘维、曾建军等被控犯罪案件。第七合议庭在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审理刘学军等3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

对此,辩护律师提出质疑,认为分案审理不利于事实查明和被告人权利保障。

通报指出,为保证本案刑事部分审理的连续性,该院决定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分开审理。此次庭审只针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鉴于七起案件涉案人数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复杂、罪名较多,为便于查明本案事实,法庭按照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逐笔进行调查。法庭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骗取贷款,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受贿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律师将就两罪名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昨日庭审除了必要的法庭程序外,主要是法庭调查阶段。

发言人通报称,当日庭审中,被告人仇德峰、唐先兵、刘岗、刘小平、李波、车大勇对起诉书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了陈述;被告人缪军、唐先兵均承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但唐先兵否认自己是骨干成员;被告人仇德峰认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表示认罪服法,感到后悔,希望法庭从轻处理;被告人刘岗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其余被告人均否认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告名单中没有与刘汉、刘维关系密切的汉龙集团总经理孙晓东的名字,仅显示该人将另案处理。

除孙晓东外,刘汉第二任妻子杨雪亦未于此间被提起诉讼。据本报记者了解,杨雪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知情人介绍称,杨雪虽已与刘汉离婚,但因其更善于交际和懂得公司管理,深受刘汉青睐。此外,杨雪案或更深涉及周滨案,故推迟审理。

据悉,刘汉的辩护律师团队将在庭上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做无罪辩护。刘汉辩护律师表示,虽然他们将就刘汉部分罪名进行无罪辩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刘汉无罪。

刘汉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宣东告诉记者,就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在刘汉被诉的15项罪名中,至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罪很难成立。根据检方指控,五件故意杀人案中,三件刘汉事后才知;其余两件为孙晓东传达刘汉指示,在孙晓东不出庭的情况下,很难确认这一供述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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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面临怎样判罚

依据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依照该法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涉黑犯罪,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定罪名成立,七年徒刑和罚没财产是刘汉最起码的“待遇”。

最高法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等严重社会治安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

而在司法实践中,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罪犯,我国向来都是依照“从重从快”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黑犯罪适用严刑峻法是不争的事实,死刑的适用率也相对较高。在类似的特大涉黑集团案件中,无论是吉林李海峰案、青岛聂磊案,还是广东湛江特大涉黑案、湖南娄底吴令案,其主犯皆因故意杀人等重罪被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本报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第一财经日报》等报道

供图 CFP本报制图 张晓贞

(原标题:被控十五罪,“黑老大”刘汉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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