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位海牙国际法庭法官
正义网-检察日报
曹东
王宠惠(1881-1958)
70年前的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的米纳饭店一处草坪上联合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与时隔两年后的波茨坦公告,共同构成了处理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国际法依据。时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的王宠惠,陪同蒋介石全程参与并见证了这一伟大时刻,特别是在捍卫中国领土完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这一年,王宠惠62岁。自1911年回国担任民国第一任外交总长以来,王宠惠历任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多个部门要职,交叉驰骋于司法界、政界、外交界、教育界和学术界,30多年的宦海沉浮,积累了扎实的政治经验和外交智慧,可以说是参与开罗会议拟定条约草案并参与谈判的不二人选。
一场火烧赵家楼,一次痛打章宗祥,不仅拉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同时也普遍唤起了国人的思考:在巴黎和会上,同为“一战”战胜国,为什么“二十一条”没有被废除,反而将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转让给日本?“火烧”与“痛打”,固然可以解一时之恨,可以警醒酣睡之国民,但弱国无外交,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恐怕不是三两个卖国贼想为就能为之。况且,今天看来,赵家楼的主人曹汝霖、被痛打的对象章宗祥,以及陆宗舆确有其难言之隐。作为弱国的外交大臣,正如段祺瑞所言:“这次的事,他们本对我,竟然连累了你们,我很不安。”
同为肩负民国重要职责使命的外交谈判代表,王宠惠似乎要比前任幸运。火烧赵家楼后的第三年,任大理院院长的王宠惠作为中方的重要谈判代表,与中国近代史上最卓越外交家之一、时任驻英公使顾维钧,以及第一任驻美公使施肇基一道,以堪称豪华的阵容,参加了被称为巴黎和会后续的华盛顿会议,国人所痛恨的“二十一条”再次成为焦点。其间,王宠惠就废除“二十一条”,从法理角度进行认真准备,并在多种场合与日本唇枪舌剑,但因列强阻挠,提议没有正式提交大会讨论。后经美方提议,将中、美、日各自意见记入大会备忘录,中国保留了日后解决该问题的权利。整体而言,这算不上是一次成功的外交谈判,但至少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没有丧失更多权利,且争回一些民族权利的交涉”,这已实属不易。
1923年和1930年,王宠惠两度出任常设国际法院法官,成为第一个在国际法院供职的中国籍法学家。第一次任职期间,王宠惠秉承公平适当的原则参与处理两个案件,赢得了国际同僚赞誉。
王宠惠早年先后游学日、美、英以及欧洲大陆诸国,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和英国律师资格,并被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如此显赫的成就,在民国法学界实属不多。留学期间,王宠惠用英语翻译了《德国民法典》,并成为当时美国的经典教材。上世纪30年代,尼克松在杜克大学专修法学时,使用的民法典就是王宠惠译本,以至于后来尼克松访问台湾时“一定要见王博士”,以表敬意。德国法学著作素以严谨思辨、晦涩难懂著称,成文法典更是如此,而且横跨普通法系和大陆法学,思维方式不同、概念术语也不同,能用英语翻译德语法典,并赢得以英语为母语的美国学界的推崇,语言和法学的双重造诣,足以让后来学者、包括当代学者汗颜。
开罗会议期间,英国代表主张将草案中关于满洲、台湾与澎湖列岛“当然应归还中国”的表述修改为“当然必须由日本放弃”。王宠惠坚决予以反对,并质疑,“‘必须由日本放弃’固矣,然日本放弃之后,归属何国,如不明言,转滋疑惑”。“放弃”与“归还”,虽一词之差,却体现法律的明确性,更关乎战后领土的争议。王宠惠的坚持,得到美国代表的支持,英国代表也不得不默认。
“课本是原文的,教授用英文,答卷用英文,到处是英文,我们吃完晚饭在北运河畔散步,连枝头的小鸟也都在讲英文”,这是对当时北洋大学校园氛围的一段描述。创办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以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为蓝本,成立之初就设有法科,是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1900年,王宠惠以优异成绩毕业于该校法科,成为我国有据可查的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的获得者,即“钦字第壹号”。良好的英语环境、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为此后被誉为“中国近代政法精英第一人”的王宠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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