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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公开非法经营中药饮片 聘中医租柜台定点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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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调查》

齐鲁网济南1月2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调查》栏目报道,近年来,出租屋已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主阵地”。2013年12月16号,滨城警方在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清查时,发现了一处可疑住户,居住的房间内居然全是药材。除了大量散装及成包中药饮片外,警方还在出租屋内查获了大量企业宣传册、包装袋、空白商标、企业印章以及电脑、打印机、封口机等设备。

在警方的询问下,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自己非法包装经营中药饮片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还有一名同伙曹某正在去药店送货的路上。警方立即兵分一路,对曹某进行跟踪抓捕。

不法分子创新经营方式

据李某交代,他和曹某都是河北省安国市人,去年8月份来到滨州,做起了中药饮片的生意。然而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滨城警方发现,这两个人所采取的经营方式与以往查办的同类案件大不相同。

安国市素以“药都”闻名天下,目前是我国北方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李某和曹某到滨州之前,一直在安国市的中药材市场帮工打杂,在滨州经营的中药饮片也都是来自于安国市。

有了货源,两人又从安国市找了一个老中医,把他安排到泰华堂药店,和药店签订协议合同,租用药店的中药柜台进行销售。据介绍,他们的一般流程是患者来了,到坐诊大夫那里去问诊,开出处方以后,再到犯罪嫌疑人租用的中药专柜去划价,然后患者到药店的收银台去结算,然后再由中药专柜给患者抓药,隔一段时间就按照药店的中药销售额,和药店进行分成,20%给药店,李某曹某两人获80%的销售额收益。这样的收益,远远高于单纯与药店开展批发业务。

然而,对于李某曹某两人非法包装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被邀请坐诊的医生并不知情。

资质证明全部造假 药材产地批号人为捏造

在我国,国家对于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药品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在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据药店方面介绍,在李某和曹某提供的材料中,这些资质却一应俱全。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通过到安国市奇瑞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去购货的手段,把奇瑞中药材有限公司的资质、许可证、企业注册执照这些东西拿到复印件,然后在当地找造假证的进行伪造。

同样通过购货的形式,两人获取并伪造了辽宁省松原市久千草药业有限公司的包装袋和商标,另外,为了向药店提供药品的随货清单,两个人还置备了电脑、打印机、企业印章等工具。他们在销货时制作的销货清单,产地全都是伪造,所使用的批号是自己编造的,生产日期也是根据他们销售药材的情况,自己临时编写。

中药饮片质量令人担忧

中药饮片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那么,李某和曹某所经营的中药饮片有质量有保证吗?对此,李某表示,“购买药材没什么标准,就跟买菜一样”,李某根据自学而来的中药知识,到市场上购买药材。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指导员曲志刚告诉记者,“由于两人是从安国中药市场采购来的中药,到滨州以后进行产地规格的假冒标准,也就是说标注的是假产地,但这个货不一定是假产地,这样从药品的质量方面讲,是没有保证的。”

目前,李某和曹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滨城公安刑事拘留。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在此次春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已侦破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多人。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标题:滨州:公开非法经营中药饮片 聘中医租柜台定点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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