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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医生张淑侠被判死缓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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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被告人张淑侠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判决后被带出法庭。新华社发据新华社西安1月14日电(记者付瑞霞陈晨梁爱平)14日上午9时15分许,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原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淑侠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法院

因其罪行十分严重从严惩处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相关人员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卖后死亡。

受害人

起诉医院一案尚未立案

14日,最早报案并掀开张淑侠贩婴案冰山一角的来国峰,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家庭所受创伤至今没有痊愈。来国峰已经于今年1月7日向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目前此案尚未立案。

来国峰告诉记者,通过自己新出生的儿子即遭拐卖一事,他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贩卖人口的打击力度,对人贩子就要重判。婴儿的父亲来国峰这样总结造成自己刚出生的儿子离奇丢失的悲剧根源:“就像张淑侠联系买我儿子的那个山西人贩子潘桂串,以前拐卖孩子,就被判了5年,出狱后继续干老营生,还不是因为处罚得不够。”

来国峰强调,他不接受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道歉,“我不接受这个迟来的道歉”。来国峰称,针对此事,他决定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警方

还有约50起相关报案正在核查

张淑侠原本是富平县当地备受尊敬的产科医生,她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从2013年7月开始进入公众视线。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来国峰之妻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时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的医生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立案查实6起,其他正在核查中。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陈京春说:“虽然张淑侠涉案26起,但目前有足够证据起诉她的只有6起,这是建立在‘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前提上的。如果在今后,还有其他的案子能够查证属实,可以继续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2014年1月6日9时,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背景

张淑侠的“双面”人生

1981年,23岁的张淑侠从华山冶金医专毕业,成为一名医生。后经努力成长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产科副主任。从医30余年,不久将正式退休。

在同事眼中她是“技术权威”。前来医院就诊的产妇中,许多人是她的同乡、同学,或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于对其医术上的认可,一些人甚至“托关系”“找熟人”,千方百计请她接诊。

可2013年12月30日庭审中,张淑侠被检察机关指控参与6起贩卖婴儿案件,并致1名婴儿死亡。但她本人并不完全认为主观上有犯罪动机,“我只是说产妇有病,并没有说孩子有病,是她们自愿放弃孩子的。”

据张淑侠供述,她与人贩子潘某某相识于一次门诊治疗,得知其儿子儿媳无法生育,便想帮助潘某某要一个孩子,而医院内确实有父母主动放弃孩子的情况存在。直到最后,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我不认识潘某某,不了解她的过去,根本不知道她是人贩子。”

尽管一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篡改病历、在不能确定孩子有缺陷的情况下便劝说父母放弃、有偿贩卖等行为表明,张淑侠已触犯法律。事实清晰勾勒出她贩卖婴儿的“犯罪路径”:劝说产妇放弃婴儿——联系同伙迅速出手——人贩对婴儿“二次售卖”。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涉及6起犯罪事实中,有3起表面上是家属自愿放弃婴儿,但前提是张淑侠告知家属婴儿患有严重疾病。事实上,她并没有对婴儿进行检查。另外3起虽然为父母主动放弃,但在新生儿因缺陷而父母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作为中介促成收养关系,如果没有主动或被动获利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张淑侠的行为并非如此”。

时至今日,一些因张淑侠欺骗而失去孩子的家庭,仍对其贩婴行为难以置信。在他们看来,这位技术高超、家境殷实、为人和善的中年妇女,实在没有主动贩婴的理由。据新华社

(原标题:贩婴医生张淑侠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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