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事故骗保50余万 汽修厂老板领刑10年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通讯员张建国报道:在四年多的时间里,七人合伙伪造或夸大事故123单,骗取保险赔偿53万元。记者23日获悉,龙岗法院日前审结并对这宗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保险诈骗罪判处七名被告人10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气、刘某进于2007年12月开始经营龙岗宝龙汽车修配厂,陆续雇佣刘某亮、刘某良等人,先后多次利用自购投保的车辆、以亲属和本厂工人为被保险人的其他车辆以及客户交修的车辆,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或故意碰撞障碍物制造单方事故现场,虚构或扩大保险事故,再由公估公司现场侦查员、定损员何某、吕某、蓝某出具虚假的车辆交通事故证明文书,然后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至2012年5月案发时,刘某气等人共计作案123单,诈骗保险理赔金53万元。
在这一系列共同犯罪中,刘某气负责出谋划策并组织实施,是主犯;刘某进、刘某亮、刘某良受刘某气指使参与实施摆放现场、提交资料、维修车辆,何某、吕某、蓝某负责在查勘、定损中给予便利,均为从犯,依法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参与作案的时间不同、所获取的酬劳也不同;被告人吕某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予以供认,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龙岗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气有期徒刑10年,其余六人6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判决后,龙岗法院针对该案审理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专门向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提出了司法建议。比如案件审理中,该院发现该案涉及十几家保险公司,其中有多宗事故是三者车和标的车反复替换,反复作案,从而在多家保险公司反复理赔。如果保监会有建立保险理赔数据库,强制各保险公司提供可疑的保险理赔数据以供核查,那么就可及时发现违法苗头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编辑: 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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