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误下的“百年”合同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魏明东 合同到期时间原定为2013年,却因为一时马虎,错写成2130年,多出了整整117年。近日,福建南靖法院民一庭就化解了这起因笔误引起的“百年”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2001年4月5日,漳州天宝镇村的老韩为扩大自己的耕种面积,便向自己耕作地较近的南靖县靖城镇东坂村某小组承包耕地9亩,双方约定老韩以每年每亩150元的价格承包耕作地至2013年4月5日,并由该村组代表拟写承包协议合同书。
今年4月5日,到了原本约定的承包期限,村组代表向老韩收回耕作地,可老韩却说还要再等一百多年才到期,并拿出当初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看到合同租期的村组代表一下子懵了,原本定期为“至2013年”,却因为当初的笔误,竟将合同到期时间错写成了“至2130年”。
双方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村组代表只好向南靖法院求助,要求老韩归还9亩耕作地。南靖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此合同不仅严重背离事实且违背了法律规定,也侵害到了村民的集体利益。
因此,法院确定这是一起因笔误引起的纠纷。最后,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将耕地到期时间延长至2015年4月5日。至此,由笔误引起的“百年”的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标题:笔误下的“百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