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紧急通知:“煤改气”不能“一哄而上”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今天公布关于切实落实气源和供气合同,确保“煤改气”有序实施的紧急通知,明确表示不能“一哄而上”,并要求将气源落实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
通知指出,由于部分地区“煤改气”改造过于集中,有的项目实施前没有落实资源,加剧了天然气供需矛盾,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对此,通知要求各地在发展“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利用项目时须先落实气源和价格,并根据资源落实情况均衡有序推进,不能“一哄而上”,避免供需出现严重失衡。审批、核准“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项目时,须将已落实的气源规划或项目实施单位与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作为前置条件,没有落实气源的项目不予批准,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原标题:两部门紧急通知:“煤改气”不能“一哄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