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元超生罚款引官司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黄志庆 邱小华)再婚生子,却被告知征收社会抚养费26万多元,钟女士认为计生部门违法征收超生费,遂将佛山市禅城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简称“卫计局”)告上法庭。计生部门认为,钟女士为骗取生育指标,假借结婚,违法生育。昨日,在禅城区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此案,卫计局副局长黄明强出庭应诉,禅城区还组织了区直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
事件??再婚生子卫计局征收社会抚养费26万多元
据原告钟女士诉称,2010年3月,钟女士以性格不合为由,与前夫彭某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与前夫的婚生女儿由彭某抚养。随后钟女士与现任丈夫李某石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13年1月,钟女士产下一名男婴并做了结扎手术。正当钟女士准备好所有材料准备办理相关手续时,却收到了卫计局寄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要求自己支付26万元巨额超生罚款。
钟女士认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条第二项“再婚夫妇,一方婚前已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再生一胎子女”,自己与现任丈夫只生了一个孩子,完全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条、53条规定,为什么计生部门要征收罚款呢?
对处罚表示不服的钟某,于是一纸诉状将禅城区卫计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卫计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支付所有诉讼费。
焦点一??前夫现夫谁是真正丈夫?
谁才是钟女士的真正丈夫?围绕征收决定书合法性问题,双方就钟女士、前任丈夫彭某、现任丈夫李某石是否存在联合制造虚假婚姻,骗取超生指标的行为进行庭审辩论。
钟女士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自己与前任丈夫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与现任丈夫的结婚证,证明自己是离异再婚。
然而,卫计局出示了记录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作出的调查笔录,被调查人正是钟女士的现任丈夫李某石。
调查报告显示,李某石只知道妻子姓钟,不知道名字,只见过几次面,从来没有同居,更不知道妻子怀孕。调查报告同时指出,卫计局此前就接到群众举报,说钟女士与李某石假结婚,目的是骗取再生育一胎的指标,钟女士实际一直与前任丈夫生活在一起。
钟女士代理律师当即提出异议,认为记载内容不实,签名不是李某石本人。
另外,卫计部门出示由妇幼保健院调查材料,各项记录证明2012年10月,原告已怀孕6个月再次生育。但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再次生育过程中无李某石作为丈夫的医疗记录,反而以前夫彭某作为联系人,且登记的地址与钟女士地址一致。
钟女士律师则反驳称,分娩小孩的时候,钟女士与李某石发生矛盾,遂请前夫帮忙。
焦点二??社会抚养费金额是否明显过高?
卫计局出示了《关于2012禅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以2011年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9176元和农民人均纯收入10806元为基础,确定禅城区2012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证明对钟女士的征收数额符合当地标准,不存在过高的情形。
钟女士律师称,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没有提供统计局统计的人均收入,不予认可。并且,对适用规定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意见,认为作出决定的主体是张槎街道办而非区卫计局。
卫计局副局长黄明强最后陈述时指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6、47、53条,卫计局有权做出征收决定。关于征收金额的依据,在区政府的文件里面就有,标准是确定的,也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的。“而施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钟女士要在公平的环境下,自觉施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国家给予奖励,违法的公民则会受到查处。卫计局的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作为政府绝不会纵容任何人利用违法的手段骗取生育指标。”该案在昨日上午一审开庭审理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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