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加班违法
法制网-法制日报
■域外
李学梅
巴黎上诉法院9月下旬裁定,法国知名化妆品连锁店丝芙兰(Sephora)位于香榭丽舍大道的旗舰店夜间加时营业违法,勒令其必须在21点后关门歇业。事件不大,却因店家的赫赫声名以及关于加班制度的争议,在法国舆论界泛起阵阵涟漪。
根据法国现行法律,如无必要原因,晚间9点到次日凌晨6点之间加班,原则上属违法行为。然而丝芙兰的做法也不无道理——夜间9点后,正是游客逛街时,更何况是香街这样寸土寸金的商业中心。据统计,该店五分之一营业额都是在21点后实现,200名员工中,有50余人自愿轮值夜班至午夜或凌晨1点,而法院的判决意味着,他们不但不能领到补贴,连饭碗都受到了威胁。
加班有罪,是因为对不加班的人构成了不平等。这一逻辑可从历史中寻根溯源: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后,社会平等的理念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法国逐渐建立起“均贫富”的高福利制度。值得肯定的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并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强大的保护伞。
然而与此同时,这一制度对“平均”的过分强调,却对法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意想不到的负面效应:工时短、待遇高导致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僵化的用工制度令企业失去竞争力,并导致很多大型跨国企业纷纷将工厂外迁,由此引发的后果就是失业率居高不下,政府又要多征税来发放失业救济,但高税收会加剧企业的生存压力,于是越发不敢雇佣工人。
对于这一点,许多在法国生活过的人都有切身体会。5年前,笔者刚到巴黎工作,发现单位的清洁等杂务均由同事承担。“为什么不能雇佣当地人?”对于我的疑问,同事的回答简单明了:“雇不起。”他给我算了一笔账:最低工资保障,每周35小时工作制、带薪休假以及各种保险不说,连解雇员工都是一件高风险且高成本的事情。如此算下来,还不如自己动手。
“我们混淆了平等与平均主义”——法国前总统萨科齐的这句话算是找对了法国的“病灶”。而他的观点也与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不谋而合,在后者看来,法国需要一位强力领导人来推动社会朝着“少一些平均主义”的方向发展。
道理不少人都懂,但要付诸实施却是难上加难。或许在开始痛苦的改革之前,人们首先应该想清这样一个道理:平等不仅体现在福利,更在于能够获得机会实现自身的发展。当高福利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个人的利益亦无从保证。就像丝芙兰的员工,他们被赋予了不加班的权利,却可能因此失去工作的机会。
(原标题:在法国,加班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