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书红:“问题官员”宜以法治
红网
随着刘铁男、蒋洁敏的落马,不难察觉,“带病上岗”“带罪提拔”近来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绝非仅有,然而比“带病上岗”更恶劣的是官员“假摔”,坊间戏言“不查都是孔繁生,一查全是王宝生”并非空穴来风。随着一些问题官员落马的案例逐一呈现,时刻值得我们警觉。
2011年,因短信拉票,山西太原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张兵生受到免职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纪委和中组部通报,今年5月张兵生低调复出,出任山西省经信委排名第一的正厅级副主任、党组成员。免职复出已成为一种游戏规则,各地争相效仿,已见怪不怪了。
同样在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撤销党内职务,却在不久后以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出席了一个公开活动被媒体报道引起质疑,经多方证实却果真如此。自2009年开始,舆论对官员问责制度的关注似乎形成了这么一条规律,出事——免职——冷却——复出——质疑——回应合规——然后不了了之,成为各地可照搬的运动轨迹。
2008年5月,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赴福建考察,在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该局人员仍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事情曝光后,邵立勇被免职,然而一年后,邵立勇以威海市工商局长的身份再度露面,山东省工商局却表示该举措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且履行了相关组织程序,在事实面前,“借口”和“理由”总成为某些利益部门的“托词”和“说词”;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时间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刚刚担任山西临汾市饶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而后的2008年3月,段撤职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被饶都区任命区长助理。4月15日,临汾市委责成饶都区废止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2012年1月,由于女儿吃空饷,原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被山西省委常委研究决定免去其静乐县委书记职务,3月20日,忻州市委常委又做出决定:任命杨存虎为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后因该局局长工作调动,全局工作即暂由杨存虎主持。面对各方面质疑,忻州市新闻办有关人则表示,杨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及干部任职有关规定》予以搪塞;同样因黑砖窑时间被处分的山西省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拓俊、进京抓记者被撤职的原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宜黄自焚事件”中率队拦截拆迁户家属以及到医院抢夺死者尸体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等,都在事发后又重新安排了工作。
像这种免职随意、复职轻易的做法严重损害党的威信,愚弄忽悠群众必使之受到伤害而失去信任。从法律层面分析:这种任意极不利于法治进程推进,尽管已经有十余年历史,但是免职并非一个单项制度,而是散见于各个制度和规定中,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在地方问责也有相应的配套规章出台。从以往的情形不难看出,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用免职“处理”违纪干部,很容易为他们“复出”打下伏笔,湖南省政府参事郭辉东认为:过去免职基本上是一个职务变动,并不是一个处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免职没有另任的话,就成了处分。
中央政策研究室薛宝生教授认为,现在免职全凭领导意志,也不经过任何程序,随意性很强。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要求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领导职务。”除了“时间”硬性规定外,“实绩突出”为相关部门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普通老百姓则认为,引咎辞职、免职其本身就是一种处分,若要重新上岗,则需要通过综合考评定岗定位,不能安排同等职务。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指出,在现代政治文明体系下,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一般微乎其微。“我国被问责官员大批量复出,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状况。”按照常理,这种现象不宜滋生蔓长。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早在十年前就有知情人反映他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且很严重,但均未被引起重视,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一句“没那么回事”把所有的不良污点涮得一干二净,外界监督视如“小孩过家家”,内部监督形同“拍片”,都是导演说“演技”。问题官员轻易复出助长了不正之风和公众的懈怠,不把言行举止、行为规范当回事,道德伦理,官德风范统统抛脑后,一些上了年纪的官员在退休前利用手中资源和权力讨好异性,最后脱不了符用大把的钱打法原配遂与其结婚。像这种祖孙辈走到一起的所谓重组夫妻丧失了传统道德底线,扰乱了社会秩序,此类现象在官员和富人中尤为突出,值得慎思。杭州的原副市长许迈永人称“许三多”——钱多、房多、情妇多,道德早已败坏了却迟迟不被当回事,又是谁的错呢?
在使用干部和对待民众中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防止一棒打死,又要杜绝怂恿包庇,放任自流、切不可蒙混过关。
文/石书红
(原标题:石书红:“问题官员”宜以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