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汕头禁行无“绿标”车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3-10-14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汕头讯 (记者林明声 林鸿) 11月1日起,汕头市将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实施全天24小时限行措施。昨天,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届时,“无标车”将在全市范围限行,“黄标车”将实行区域限行,目前,“黄绿标”发放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汕头市自2009年起开始核发广东省环保分类标志,于2010年起开始转用全国统一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009年至今年9月,汕头市共累计发放环保标志81952张。11月1日起,该市将对在用机动车依法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限制通行;对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实行区域限行。限行对象主要包括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达不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以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达不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在用车辆(含本市和外地车辆,不包括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同时,悬挂部队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殡仪车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记者了解到,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查处。限行措施实施之日起第一个月(即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宣传教育期,对违规车辆进行劝阻、引导和教育,不予处罚。从2013年12月1日起,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汽车驾驶员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此外,外地车辆进入汕头市同样要遵守限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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