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狗”还得先“治人”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3-10-11来源: 信息时报
《黑龙江日报》载:为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哈市实际情况10日将发布通告,就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具体作出规定。其中“一户一犬”最为醒目。
恶狗伤人事件频频发生,说明养狗已不再是个人行为,因养狗而衍生的环境污染、影响市容、伤人扰民、疾病威胁等问题日益凸显,使“狗患”成了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但“狗患”产生的原因又不能归结于狗本身。狗虽然聪明灵性,但毕竟是低等动物,期待狗来“道德自律”、“遵纪守法”无疑是对“狗”弹琴。因此,“狗患”之责就只能是人了。既然如此,我们就得“治狗”先“治人”。
因此,规范养狗不在“数量”在“质量”。有关部门要树立防控意识,落实管理举措。比如,城管、公安、社区、卫生防疫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狗患”的危害性,履行自身职能,综合治理“狗患”。要开展养狗、防狗专题宣传,向市民传授相关知识。对养狗情况进行登记,掌握实情,及时向养狗户宣传有关管理法规,传授科学养狗、护狗、管狗知识,并签订养狗协议和责任书。要出台一系列管理、处罚制度,规范养狗行为;对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危害的狗主人,实施教育、处罚和依法追责。
◎张西流 公务员
(原标题:“治狗”还得先“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