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虎涉诽谤罪被批捕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吴玉蓉 发自北京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昨天向早报记者证实,记者刘虎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刘虎被批捕的消息,最初由其律师周泽在新浪微博上披露。昨晨7时13分,周泽在其新浪微博中说:“因在网上批评、检举多位官员(其中包括公安部门高官)的@记者刘虎,8月24日被以制造传播谣言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被北京市第三检察院以诽谤罪批准逮捕!”
“诽谤的内容就是微博上披露的多位官员信息,是我会见刘虎的时候他说的。这些信息,有的是网上传的,有的是当事人向他反映的。”周泽介绍,自刘虎被拘留后,他多次会见过刘虎,刘虎每次讲的也都是这些问题。
周泽认为,诽谤罪应该用自诉程序,以诽谤罪批捕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刘虎,男,《新快报》记者,8月24日凌晨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刑事拘留。8月24日,刘虎妻子秦女士在微博上贴出了北京市公安局制作的《拘留通知书》的照片。这份编号为“京公网安拘通字(2013)000044号”的拘留通知书上写道:“我局已于2013年8月24日1时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刘虎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拘留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
此前,刘虎曾在网上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等。
目前,@记者刘虎的新浪微博已被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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