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 兄妹争房产对簿法庭
辽一网-华商晨报
96128热线:市民反映,我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现在兄妹4个人为了这房起了分歧,他们三人将我告上法庭。
本报记者 华商响网记者 仓一荣 核实报道:父亲去世,留下了一套20多万元的房产。
兄妹四人中的三人希望将房子卖掉,而目前居住在该套房子中的老三则不想卖房,并希望自己享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为此,其他三兄妹将她告上法庭。
父亲遗留房产 是否卖房4兄妹起争执
23日,55岁的市民王桂芹告诉记者,今年2月她父亲去世,留下了沈河区大南街的一套47平方米的房产,价值23万多元。
老人生前没有留下正式遗嘱,为了这套房子,兄妹4人如今起了争执。
据王桂芹介绍,她在家排行老三,老人生前就是她和父亲共同居住在这里,“大哥、大姐和三妹各自有住房,住在别的地方。”
王桂芹说,1989年她离异后便带着女儿回到这处房子,跟父母一起居住。
“这20多年里,都是我一直在照顾二老。”王桂芹认为,她赡养老人最久,所以应该分得更多的房产。
王桂芹说,无论是否分房子,她都不希望将房子卖掉,“其他3人都有住的地方,可对我们娘俩来说,这里就是我和女儿相依为命的家啊。”
“我是低保户,家里条件特别不好,还带着一个女儿。说实话,这20多年里,我的姐姐和妹妹一直很照顾我。”王桂芹哭着说。
王桂芹认为要房子是大哥的主意,“我本以为她们姐妹俩会帮我,但是没想到却和大哥站在一起。”
因赡养父亲问题起争执 最终闹上法庭
王桂芹表示,其他兄妹3人的做法让她心寒,而她的姐姐王桂英则说,是王桂芹先伤了他们的心。
王桂英说,这20多年中,妹妹王桂芹并没有一直坚持赡养老人,“如果她这么多年来一直照顾二老,我们还会争吗?”并且,王桂英认为,王桂芹还另外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并不会没有住处。
“和老人住在一起不等同于就是在照顾老人。其实,她早就伤了我们的心。”王桂英说着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因为房产的处理意见不一致,今年7月,4兄妹中的3人将王桂芹告上法庭。双方都请求依法分割房产,但被告王桂芹希望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此案将在不久后宣判。王桂芹和王桂英都表示,将遵从法院最后的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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